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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儿虐 台儿福吁村里长纳通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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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蔡宜佳台北报导)被生父丢入滚烫煮面锅的黄湘惠小妹妹21日不治死亡,高雄鳯山再传儿虐致死事件,引起各界震惊。民进党立委陈节如、田秋堇、儿福基金会、妇援会22日召开联合记者会,主张修改儿少法第34条,加附村里长、村里干事法律上通报责任,扮演“管家婆”的角色,做保护儿童的安全成长的后盾。国民党立委邱毅也准备提案,扩大刑法272条的适用范围,把杀害直系尊亲属处以死刑和无期徒刑的规定,扩大为杀害尊亲属和卑亲属都适用。

儿福基金会王育敏说,今年至4月的儿虐5死1伤,比去年增多,显示父母伤害儿童越来越重,通报体系和社区安全网出现漏洞,建议大厦管理员可结合村里长为主要通报人。

立委田秋堇认为,目前在身心障碍、老人福利法中,村里长及里干事具有法律通报责任,但是在儿少法中欠缺此规范,未来希望透过修法,强化里长的责任,加强儿少法的通报系统,因为村里长往往是儿虐事件的第一道防线。

针对立委主张修法加入里长通报责任,北市大同区老社区国顺里前里长施先生说,国顺里有1,080户,他都很了解,儿少法加附里长的通报法律责任,有助于特殊情况较易介入,不会有事后的枝节,如果再搭配社工处理会更好。

而新型都会大楼的天母天和里蔡里干事说,天和里共2,700户8,000多人,外国人也较多,以高楼大厦为主,要进入他们的世界很困难。愿意做邻长的人很少,因为有些居民冷漠的让他们发不出去宣传单,这也是实际的困难。

国民党立委邱毅准备提案,修改刑法272条,把原先规定杀害直系尊亲属处以死刑跟无期徒刑的规定,扩大为杀害尊亲属和卑亲属都适用。

对此,国民党立委吴敦义认为可以讨论,赋予法律更多弹性,让法官有更周延的判断;不过吴敦义也提醒,光靠法律可能不够,怎么营造良好生活环境,要靠大家努力。

妇援会宣导“放过我们的孩子”的观念

除了透过立法修正,使整个社会通报系统完善外,有民间团体主张加重事后的严惩无济于事,应注重观念的宣导。妇援会董事长廖英智指出,我们应该在社会上推动一个清楚的观念“放过我们的孩子”。

他补充,在父母、同居人有争执或经常性暴力时,不要把孩子当父母的财产,争执的工具,伤害对方的武器;应该将孩子隔离出来,不要在暴力的现场成为无辜的受害者,让孩子能安全成长。

同样也是身心障碍儿童的家长,立委陈节如表示,家有发展迟缓、情绪障碍儿童,父母更应该加强教育知识,多了解自己的孩子,不是不乖,而是有障碍。在教导上宜控制自己的情绪。

在全台人民仍关注黄小妹妹事件时,儿福基金会王育敏趁此呼吁所有的家长,以此为诫,不要拿家中最弱小孩子当做宣泄情绪的出口。应主动寻求社会专业团体提供帮助。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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