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于1600年来到英国殖民地的人是英国人。其他则来自荷兰、瑞典、德国、法国,以及稍晚的苏格兰与北爱尔兰。有些人离开家园是为了逃离战争、政治压迫、宗教迫害或是死刑。有些身份为仆人的人则为了寻找自由而离开。非洲黑人被当作奴隶卖并带着镣铐抵达。
截至1690年,人口共达25 万人。不到10年后,已攀升至250万人。
移民者来到美国有许多因素,最后终于建立了13区。在3大殖民地区的族群中甚至有更多显着的差异。
第一批殖民地建立于大西洋沿岸以及流向海洋的河流。在东北部,移民者发现山丘覆盖着树以,泥土中充满冰河时代冰河融化所遗留的石头,容易利用水力发电,因此,“新英格兰”—包括麻萨诸塞、康乃狄克以罗德岛—发展出一个以木制品、渔业、造船与贸易为基础的经济体系。中部殖民地—包括纽约与宾夕福尼亚—气候温和并且地形多变。工业与农业在此发展,而社会有更为多元与普遍。例如,在纽约,可以发现波西米亚人、丹麦人、荷兰人、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爱尔兰人、意大利人、挪威人、波兰人、波多黎各人、苏格兰人以及瑞典人。南方殖民地—包括维吉尼亚、乔治亚与卡罗莱纳—生长季较长并且土壤肥沃,因此经济以农业为主。有卑微农夫以及拥有由非洲奴隶耕作的大片农场的富裕贵族地主。
移民者与原住民(被称为印地安人)的关系夹杂着合作与冲突。有些地区拥有贸易与一些社会交流,但大体来说,当殖民者扩张土地,印地安人通常在战争中被击败之后被迫搬离。
美国殖民地的移民并非直接由英国政府资助,而是由私人团体,除了乔治亚州是以股东的公司或拥有君王授权的所有权的方式出现之外。有些移民受到公司领导人的严格统治,但所有移民终将发展成为以英国法律先例与传统为基础的参与性政府。
英国连年的政治混乱于1688至1689年的光荣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达到最高点,英王詹姆士2世(James II)被罢免,导致君主政体受到限制并且人民拥有更多自由。美国殖民从这些转变中受益。殖民会议主张拥有充当地方国会的权利,他们通过限制王室政府统治者的权力并扩张自身权利的措施。
在随后数十年间,总督与大会之间一再发生的争议唤起殖民者对英美利益日渐增加分歧的意识。从这些争执中所衍生出来的原则与判例成为殖民地的不成文宪法。
首先,焦点在于大英国协内的自治,后来则成为对独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