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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5日起 持裁决书可至邮局超商缴交通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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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汪淑芬台北4日电)目前民众的交通违规罚单可至邮局及超商缴纳,不过,逾期只能持裁决书到监理单位补缴。台湾交通部公路总局扩大便民措施,5日起,民众持裁决书至邮局及超商也可缴罚款。

公路总局说,一般民众收到罚单未在应到案期限内缴罚款,将会收到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决书,民众必须持裁决书到监理单位才能补缴罚款,有些民众常觉得麻烦,错过补缴期限,监理单位只得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有些民众在过年期间接获法院通知,心情大受影响,多次向公路总局反映,公路总局决定提供更便民的罚款缴交措施。

公路总局今天宣布,5日起,委托代收交通罚款的范围,将从现行交通违规罚单扩大至裁决书,由全台邮局及包括统一、莱尔富、全家、来来4家便利超商为代收据点。

民众持有三段式条码且未逾到案期限的裁决书,可自行选择缴纳方式。至邮局即时连线销案,每笔另需负担手续费新台币10元;如选择至超商代收,比照现行代收交通违规罚单方式,需1至3日才能销案,每笔手续费8元。

若需立即办理其他监理业务需要即时连线销案者,则仅限统一、莱尔富、全家等3家超商代收,并于超商多媒体机列印违规资料缴款凭单,再至柜台缴纳,每笔手续费15元。

交通罚款在超商代收的金额限2万元以下,邮局代收部分则不限金额。

公路总局提醒民众,接获的裁决书,若处分事项除罚锾外,尚有代保管物件及须审验驾照、或吊(扣)销驾(牌)照处分以及应参加道安讲习者,则不得至邮局或超商缴纳,仍应到案监理所、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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