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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月退公务员 年多花台国库1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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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曾韦祯、黄维助/台北报导〕尽管台湾行政院通过所得税法修正草案,取消“军教人员”薪资所得免税,但事实上,“公务员”仍不乏过度福利。像领取月退俸的退休公务员,还可继续享有子女教育补助,台湾国库每年要因此多支付十余亿元,民进党立委批评不合理,应从制度面改革。

绿委批不合理 促改革制度面

立委陈亭妃指出,人事行政局在一九七六年以行政命令规定“支领月退休金人员,准自该年8月起,比照现职人员,支给子女教育补助费。”一九七九年再进一步规定“兼领二分之一、三分之二、四分之3月退休金人员,比照现职人员,按其兼领月退休金之比例发给子女教育补助费。”光去年一整年,就有十万人次受惠,国库为此支出十五亿元。

陈亭妃认为,退休公务员已未担任公职,未尽其义务,比照现职人员领取补助,难以服众;立委翁金珠也认此制度不合理、不公平,对领一次退的也不甚公平。

福利于法无据 学者说不适当

台北大学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陈耀祥指出,依大法官释字第六一四号精神,政府的给付行政措施,若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人民基本权益者,应由法律明确授权,但目前有太多公务员相关福利都于法无据,仅以行政命令定之,并不适当。

人事行政局发言人张念中受访指出,早期基于财政考量,如果公务员都选择领取一次退,国库负担压力太重,而部分公务员领取月退俸,可分散国家财政的负担,这是整体制度的配套设计,若外界有不同看法,可再就制度面重新评估、检讨。

国民党立委吕学樟表示,台湾政府如认为有必要给予,行政命令应予法制化,否则就予废除。立委吴育昇说,一年约十五亿的支出,应是政府可负担的范围,继续维持这项福利,是肯定公务员长期对国家的贡献。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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