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律师:邓玉娇获假自由 网民被忽悠

张凯:邓玉娇案庭审盲点 要求公布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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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方晓采访报导)各界普遍对邓玉娇案在极短的庭审时间即做出“有罪免刑”的判决结果持否定态度,惊叹巴东法院效率之高。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凯指出,不否定邓玉娇的有罪定论,她获得的就是假自由。日前,张凯向邓玉娇的辩护律师汪少鹏、刘刚发出公开信,要求其公布辩护词,向公众还原庭审的质证、及整个辩护过程,这也是一个盲点,公众对此有监督和知情权。

张凯律师在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表明,从法律的角度判断的时候,不带任何感情色彩,是一种相对理性的判断。整个律师界对于“有罪免罚”普遍有质疑,核心在于有罪和无罪,这是一个分水岭。且由于有罪定论邓玉娇有可能负民事责任。张凯还表示可以理解邓玉娇及整个家庭面对中共强权的恐惧,而作为辩护律师有责任让邓玉娇上诉,否则是一种失职。

“为何拒绝公众旁听?”

16日,邓玉娇案的开庭审理将众人拒之门外,《财经》的报导说,法庭发放了50张旁听证,8家媒体到场,庭审结束时仍有近500群众在法院外聚集。张凯对此表示,法院外有很多的记者和官方所说的500人,都不被允许进入法庭。这个案件的影响重大,应该有很多人旁听,为什么不安置一个大的法庭?“在美国,很多案件审理甚至是电视直播的,那么公众对邓玉娇案关注的如此强烈,为什么不让更多的人知道审理过程?”

“2个半小时能审清什么?”

邓玉娇案从开庭到合议庭出判决结果仅用了2.5小时,外界被如此高效所震惊。张凯说,案件的审理时间很短,只用了2个半小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法庭的全部过程,这是很令人不解的,或者说让人很难以信任。我做过的很多案件,只有2个半小时能审清楚什么?而且当时就出了结果,这么快的速度到底是怎么审理的?

“使用喉舌通稿 令人质疑”

张凯对大纪元记者表示,大陆媒体记者发出的稿子基本都是延用新华社的通稿,没有什么特点,那么案件到底是怎么审理的非常令人质疑。我们至少发出一个声音,一方面对辩护律师监督,另一方面是对这种公众事件要求知情权,这个事情需要媒体一起来推动,给他们压力。

邓玉娇案判决结果首先经《财经》披露,其后中共喉舌新华网、人民网等在邓案报导上又活跃起来,大量发稿。新华社一则报导称,从清晨起,巴东县法院大楼前后就开始有群众聚集。庭审结束时,近200名关心此案的群众仍等候在法院大门外。

张凯律师在给汪、刘的公开信里说:鉴于目前公布的事实多处前后矛盾,比如修脚刀变为水果刀,这个转化过程是如何实现的?并且你们对于公众的不信任也感到苦恼,我特邀请您二位律师公布你们的辩护词,这样不仅可以让公众了解你们的业务水平,也可以满足公众案件知情权的需要。

“辩护律师责无旁贷公布庭审过程”

中共当局对邓玉娇案的开庭时间守口如瓶,甚至玩弄手段,导致民间的声援受挫。庭审又不敢公开,还抓了声援的组织者罗加久。各界无从获得真实的庭审过程。张凯对记者说,现在只是知道一个审理结果,一个判决书,那么审理的过程是更重要的。辩护律师的辩护词不公布,这是一个盲点。

张凯说:“我并不是说不信任这两位律师,而是说他们应该把审理过程公布出来,让大家知道,也可以知道他们是否在其中真正尽到了职责。这两位律师是后来换的律师,那么公众对他们有些不信任,如果他们公布了辩护词,从律师角度可以看出来他们是否尽到了职责。我们现在对他们两位律师仅仅知道一点:由原来要做有罪辩护,现在做了无罪辩护,但是他们怎么做的辩护,外界是不知道的。”

“只有辩护律师公布他们的辩护词才能让人还原审判的全过程、他们质证的情况、是否尽了自己的职责。从目前对外公布的资料来看,里面有很多奇怪的东西,比如开始说的修脚刀后来为什么变成水果刀的问题,很多的质疑,包括网友的质疑,那么他们当时是怎么质证的?这些物证是否出示?”

张凯律师强调:“物证基本包括:邓玉娇用的刀,当时的衣服,当时邓贵大颈动脉被刺破,血要喷出来的,这些衣服是否出示?当时的证人是否出庭?也可以说是证言。这么影响重大的案子,如果能出庭,为什么不出庭?是否出庭人们也不知道;当时律师对这些证据怎么质证的,这个过程非常重要。”

“网民被忽悠 有罪就是假自由”

邓玉娇的一审判决结果令一些关注邓玉娇命运的人士认为她自由了,免于刑罚了。张凯律师直指,很多民众被忽悠了。“他们认为邓玉娇自由了,就胜利了,实际不是如此。对于邓玉娇案法律界的角度和网民可能不太一样,网民可能更重结果,法律人看的是案件的定性,到底是否防卫过当的问题,所以整个律师界对于这个结果普遍有质疑,核心在于有罪和无罪,这是一个分水岭,是非常重要的。我觉得还会有很多的北京律师跟进、呼吁,为邓玉娇提供帮助。”

他说:“现在民众关注的是邓玉娇判刑的结果,我觉得中国的网民很多是被忽悠了。”“邓玉娇不清楚,大量的网友也被忽悠——认为这是一种网络的胜利,从法律上来看,这是一种失败,这里存在一个很大的失败,就是说还是定了有罪,对律师来说,最关心的是有没有罪的问题,对个体来说,关心的是有没有自由的问题,但是如果没有把有没有罪的问题解决了,自由也是假自由,很可能是一种不完全的自由。”

“要被强奸时 没权力使用刀?”

张凯律师分析邓玉娇被判有罪的后果及引申的概念,他说:她现在是被定为有罪的,防卫过当是要定罪的。背负着罪名,如果是防卫过当的话,要承担过错,当然要承担民事责任,那就要让邓玉娇赔钱的。

他说:“引申出来的一个概念:当一个人可能要被强奸的时候,她能不能用武器的问题,有没有权力使用刀的问题。我们觉得这个东西是很荒谬的,三个大男人把一个小女子推在一个房间里的时候,她不用刀用什么?什么是过当的而不是正当的?三个人把一个女子推在一个地方的时候,你不要刀,用报纸吗?还是用什么东西?这根本不符合人的常识、常理、经验,非常荒谬。”

“邓玉娇不上诉 辩护律师失职”

张凯律师认为,判定邓玉娇有罪,那么她应该上诉,但是当局对她的鉴定结论称她是精神病人,那么辩护律师有义务让邓玉娇上诉,否则是其失职。

新华网报导称,16日下午16时许,邓玉娇在巴东县人民法院送达的判决书上签字,“服从判决”。

张凯说:“作为旁观者来说,邓玉娇应该上诉,汪、刘两律师有义务来帮助邓玉娇上诉。因为鉴定结论说了,邓玉娇是精神病人,她怎么有能力做出上诉与否的判断呢?按照判决书来看,她甚至没有能力判断杀人的过程,免刑是因为她是精神病人,在犯病的时候是没有能力判断杀人的过程及后果的。”

“如果这个过程都无法判断的话,是否上诉她也无法判断了,上诉是专业的法律问题,所以两位律师有义务来让邓玉娇上诉的,如果邓玉娇没有上诉,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两位律师的失职。”

“理解邓玉娇及家人面对中共强权政府”

张凯律师表示,外人谁也左右不了邓玉娇,她得到的信息也是闭塞的,包括他们家人。要理解邓玉娇的家人,他们的知识面和思考能力,可能未必很深入。在那么一个小地方,熟人社会,他们所面对的是一个强权政府,可能对于他们一家人来说,以后继续进行对抗的话(实际上不是对抗,只是争取权力而已),对他们来说充满了恐惧,他们要独自承担后果,承担所有对他们的压力,这对于他们个体来说是很难的。没有办法在这个问题上解脱,真的可以理解他们的心境。理解他们的但并不认同。

张凯个人简介:

张凯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期间长期担任北京住总集团、中国航空旅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星世通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侨乐物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军之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杰威品牌公司等数家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参与国家开发银行创新产品的合规性审查工作。曾应邀参加中央电视台对话节目。擅长于民事纠纷与商事纠纷的解决。在劳动、合同、以及物业相关的法律纠纷的处理尤为出众。曾担任过萧山党山教会案、围攻怀柔法院等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工作热诚、为人朴实。力求专业精深。

张凯律师在与李春富律师一起代理重庆法轮功学员江锡清“躲猫猫”死亡案件,今年5月,他们到重庆会见委托人时,遭到当地警方的暴打,两人均受重伤。他表示,目前还在休养身体。(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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