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案结案 民众:事情没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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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吴伟林综合报导)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杀淫官案,6月16日于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对于官方的“有罪免罚”判决,律师、学者,以及民众普遍表示不满,“事情还没完”,并要求当局公布真相,惩办邓玉娇案中涉嫌强奸犯罪的黄德智、邓中佳、涉及“买处”的投资商周程(音),以及包庇犯罪、销毁罪证的背后官员。
  
据官方报导,6月16日,日于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合议庭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编者注:湖北鉴定机关认为邓玉娇环心境障碍),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
  
对于当局的一审判决,民间普遍不能接受。中共官方媒体做了一次网络民意调查,截至到18日,在近13万人的投票中,93.42% 认为邓玉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定罪”。
  
在强大的民意下,邓玉娇虽然争取到了免于处罚,开创了民间抗暴的胜利,但民众认为,邓玉娇被当局扣上“恶行和精神病,都是不堪忍受的人身贬低。”并表示再一次被政府“忽悠”了,“只有拿起自己的修脚刀,才能捍卫自己的尊严!”

律师:案件混淆了邓案的性质
  
巴东法院判决后,关注邓玉娇案的大陆律师们纷纷发表文章,表达对巴东法院当庭做出对邓玉娇“有罪免罚”的质疑和遗憾。
  
一起受外界广泛关注的案件,竟然在2个半小时内当庭作出判决,速度之快令人惊奇。北京刘晓原著名律师表示,“可想而知都是事先已经定好了。”
  
大陆著名刑事辩护专家张会新律师认为,邓玉娇案的焦点是法院故意混淆邓贵大、黄德智等人不法侵害的行为性质,将明显的强奸降格为一般的骚扰和寻衅,从而为加罪邓玉娇奠定了法律基础。
  
BBC记者也表示,“法庭一笔带过的审理并没有解开围绕案件真正起因的谜团,也没有回答以前当地官方前后矛盾的说辞所引发的质疑。”
  
外界认为,从邓玉娇案6月5日被巴东检察院提起诉讼(而不是死者邓贵大家属),15日官方对外透露邓玉娇的司法鉴定结果为“心境障碍”,到16日一审宣判邓玉娇“有罪免罚”,都是背后有“高人”操纵的结果。
  
海外媒体评论说,“法庭如此的判决结果有着很高的‘技术含量’,一方面认可了起诉罪名中的故意伤害,另一方面又免除了邓玉娇的牢狱之灾。让当局找到了台阶,也多少挽回了些让邓贵大等人搞得相当褴褛的面子。”
  
著名法学家袁红冰对此表示,这个判决本身是认定邓玉娇是有罪的,只是由于邓玉娇有各种情节,其中包括污蔑邓玉娇精神上有一定的障碍,因此给予从轻处理。这样的判决恰恰是体现了中共暴政的本质,也体现了中共暴政在这个问题上所处的进退两难的局面。

舆论:邓玉娇案还远未到该欢庆的时候
  
虽然邓玉娇重获自由多少给民众带来一些欣慰,但民间表示,邓玉娇案当局匆匆收场,既没有公布真相,也没有将真正的罪犯绳之以法, “事情并没完”。
  
南方网网评也说,“这不由得让人怀疑,邓玉娇的胜利只是一个个例或者说是偶然。在舆论重压下获得的胜利,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胜利。邓玉娇自由了,以后还会不会有李玉娇、张玉娇?邓贵大命已归西,以后还会不会冒出朱贵大、吴贵大戕害百姓?”
  
评论认为,邓玉娇案到目前为止,只算是划了一个逗号,顶多是一个分号,还远没有划上句号。而整个社会法治化和公平正义的实现,也刚刚开始迈出一小步。前边的路还很长,我们还远未到该欢庆的时候。
  
18日,邓玉娇案四大后援团,邓玉娇案公民正义观察团、邓玉娇案法律后援团、邓玉娇案舆论后援团、邓玉娇案青年网民后援团联合声明,也要求惩办罪犯黄德智等。他们在声明中说,“我们深知自己随时都有可能成为新的邓玉娇案主角。”
  
17日,由50名海内外知名律师和学者组成的“邓玉娇案法律后援团”发表声明,“但从法律专业角度,我们不能接受邓玉娇被判有罪的结果。我们认为邓玉娇构成正当防卫,应当宣判无罪。”
  
他们在声明中再次提议,把案发当日5月10日作为“公民正当防卫日”。

民众:只有拿起自己的修脚刀
  
在中国,“梦幻娱乐城”一类半公开色情场所的出现并普及到“野三关”这样的镇一级地方已非一日。这些年来也不断出现烈女子不肯受辱跳楼、疑似“被跳楼”致残、致死的案例,其中绝大多数均不了了之。
  
BBC记者认为,这次邓玉娇得以保全自己清白的同时又免却牢狱之苦,不光得益于当时她手中那把刀这一“硬件”,也得益于网民的舌头这一“软件”。
  
美国大西洋理事会资深研究员杨恒均表示,“在一个几乎都失去了理智的社会里,在面对尊严、自由和身体受到侮辱和伤害的时候,一只修脚刀,很可能比知识份子的长篇大论更具有启蒙意义!”
  
网络民众认为,只有拿起自己的修脚刀,才能真正捍卫自己的尊严。

袁红冰:邓玉娇案的判决 体现了中共暴政的虚弱
  
著名法学教授袁红冰表示,邓玉娇在三个中共狗官对她进行性强迫的过程中,奋起反抗乃是行使在暴政前的自卫权,是行使在暴政前的起义权。所以邓玉娇的行为完全是正义的行为。
  
“而中共暴政的法律根据它的维护中共权贵阶层的本质,而判邓玉娇有罪,这种判决本身就说明中共的法律实际上是和中共的贪官污吏的基本利益是一致的。”
  
他说:“同时,这个判决也显示出了中共暴政现在的虚弱,按照其本性对于杨佳、邓玉娇这样敢于以生命和中共暴政的官员进行反抗的人,他们是要治以重罪的。但是由于邓玉娇案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激起了人们极大的义愤,中国社会各阶层的人们,乃至国际上的有良知的人们都在关注着邓玉娇案。”
  
袁红冰认为,“在这样一个重大的压力之下,中共尽管仇恨邓玉娇,尽管认定邓玉娇是有罪的,尽管污蔑邓玉娇精神上有什么障碍,还是不敢判邓玉娇以重罪。只好用免除刑事责任来结案,所以这个判决我想我们应该从两个角度看:一个是它认定邓玉娇有罪,反应了中共暴政法律反动的本质、反人民的本质。认定有罪而又不敢判处刑罚,表明了中共暴政在人民的反抗面前它显出的虚弱性来。”

邓玉娇案的核心与夏霖律师的炸弹
  
据中共湖北省委知情者透露,中共湖北省委书记罗清泉5月19日已经知道邓玉娇案内容。案件核心起因为福成矿业公司矿长周程以及野三关镇人大主任、主管招商工作的副书记郑建武寻欢“买处”,而邓贵大、黄德智,以及邓佳中只是帮着拉皮条跑腿的小人物。
  
邓玉娇案的核心犯罪是逼良为娼,“强迫妇女卖淫罪”,引申出暴力,流氓,侮辱,性侵害妇女罪或涉嫌强奸妇女罪等。
  
北京律师夏霖面见了邓玉娇后,于5 月25日发表了对邓玉娇案中涉嫌强奸犯罪的嫌疑人黄德智等的《控告书》,对案情有着重大披露,在国内外产生巨大震动,对6月16日邓玉娇“免于处罚”产生了重大作用。

不过,夏霖律师在自己博客中称《控告书》只是一颗“炸弹”。他警告有关方面,他的调查工作还在进行,如果有关方面一意孤行的话,他将扔出更厉害的“核弹”。由此显示出邓玉娇案情的背景很深,幕后还有更大的核心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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