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纪元】中华烈女刺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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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3日讯】邓玉娇手刃淫官的案件已演变成一场席卷中国的事件,是自二十年前六四学生运动以来最强大的民意怒潮。此案成为聚焦的亮点,不仅在于显现一个农村女孩在物欲横流中做到了“威武不屈,富贵不淫”,全国民众赞誉邓玉娇是“中华烈女”,甚至中共控制的媒体也一面倒地谴责中共司法的黑暗。

无数双眼睛注目邓玉娇案发展之际,中国社会各类“杨佳”奋起抗暴事件层见叠出的根源渐渐浮出——公安局局长兼任中共政法委书记,公、检、法三体系与政法委捆绑,沆瀣一气,各地司法瘫痪、公安横行,逼使成为俎上肉的民众反击一搏。

三十多年前,当中国被共产党“文化大革命”拖到崩溃边缘,人们终于认识到“砸烂公检法”是这一切恶行的源头。但自从六四江泽民上台、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轮功之后,瘫痪公检法的中国第二个文革已悄然展开,今日的我们是否看清了……

全程追踪 邓玉娇杀淫官案
文 ◎ 王静雯


邓玉娇目前遭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公安以“蓄意杀人”立案扣押,中国媒体和民众强烈谴责。图为案发后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AFP)

一个普通的强奸自卫案,中共何以不惜全县断水断电、封锁网络、出动武警戒严?在民愤四起的今日中国,邓玉娇,一个农村女孩的遭遇终于令中共控制的媒体也站出来谴责中共司法的黑暗,这意味着什么?

有人说,若要体验什么叫颠倒黑白“搅混水”,中共当局对邓玉娇案的报导就是个鲜活例子。一个普通的“强奸自卫案”竟演变出许多截然不同的版本,让人觉得越看越糊涂;也有人说,六四二十周年前夕爆发的邓玉娇案是会被载入史册的,其光辉不但显现在一个农村女孩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做到了“威武不屈,富贵不淫”,而且全国民众,甚至中共控制的媒体也公开站出来一边倒的谴责中共司法的黑暗,这标志着中共的统治已经“罩不住了”。

清纯农家女 性格像男孩

邓玉娇出生在一九八七年的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野三关镇木龙垭村。这是个贫困的山坳,开车到了不能再往前的地方后还要再爬五里山路。由于条件太艰苦,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和父亲协定离婚。离婚后母亲外出打工,一岁多的邓玉娇就跟着外公外婆一起生活,直到差几天初中毕业去福建打工,才算真正离开大山。

“一碗白水,一碗炒蛋饭,一碗油炒饭,一碗白糖饭。”邓玉娇的外公用地方俗语来形容养大她的不容易。虽然缺少完整的家,邓玉娇还是被亲人呵护着长大。“每天上学要爬五里山路,我都要接送。”邓玉娇的外公这样告诉《三联生活周刊》的记者。“从小教她出门有三稳:身稳、口稳、手稳,不能骗钱、不能贪财。”外公一直觉得自己的教育很成功,“她在浙江打工时头被别人碰破了,人家赔给她五百块钱,她都没要,说算了。”

在外公外婆的眼里,邓玉娇是个男孩子性格,“高兴的时候做事就呼呼啦啦的。”邻居们都说,她们母女俩性格很像,为人刚强、干练。继父性格很温和,邓玉娇和他很亲。二零零六年邓玉娇从外面打工回到镇上,一群年龄相仿的女孩子成了好朋友。她们中大约有十几个都是来来去去在雄风宾馆工作过。好友刘燕开了一家服装店,邓玉娇在里面帮着客人选衣服,在路上遇见人,她也总是主动打招呼,“她比我还会说呢”。

据刘燕介绍,邓玉娇有过一个男朋友,“她在外面打工认识的,她回到野三关两个人就分手了。”刘燕知道邓玉娇失眠的事情。“我跟她睡一间屋,她晚上经常整夜睡不着觉,起来哭。”至于她为什么会失眠,“这是她的隐私,我从来没问过。”

除了失眠,刘燕并不觉得邓玉娇忧郁,她们这群女孩子过的是无忧无虑的生活,没有多少钱,也不花什么钱,每天在一起打牌、吃饭,有时去唱歌。对于未来,懵懂的她们还没有怎么认真规划过。出事的一个多月前,邓玉娇到雄风宾馆娱乐部做了一名DJ师,负责在KTV里给客人倒酒和点歌。因为医生让她注意休息,她每天晚上只上一个班,一两个小时就下班。工作并不繁重,每月还可以拿到千把块钱。快乐生活刚开了一个头,却在五月十日戛然而止。

梦幻城里的噩梦

尽管巴东县公安局先后给出了三个互相矛盾的案情通报,官方媒体也一再对细节进行变更,但经过一个月的资讯沉淀,特别是北京律师夏霖等人的调查,人们对案情经过有了个大体认识。

五月十日晚饭之后,KTV服务员邓玉娇在雄风宾馆一楼水疗区五号房洗衣。邓玉娇说:“水疗区就是女性给男人卖淫的地方。”洗衣时,一个“高个子戴眼镜的男的”(即黄德智)进入房间,走入走出两三次后,将门锁上,坐在房间床上,称其要洗澡。

邓玉娇声明自己是在这里洗衣服,不在这里上班。欲开门离开之际,黄德智一把将她拉倒在门口床上,要脱她的衣服。由于她上身挂有斜挂式胸包,黄未能脱下其T恤衫,转而拉扯其裤子。裤子被黄拉下,黄又脱其内裤,并以手摸其下体。邓玉娇用脚踢黄德智,黄被踢下床去。邓玉娇将锁解开后跑进休息室。

不久,黄德智与一名“矮个子客人”(即邓贵大)还有个男的(邓中佳)先后尾随入内。邓贵大指着邓玉娇骂:“你他妈的还挑人啊,你什么意思,嫌我们老了?我们就是来消费的,你他妈的就必须要服务!”邓玉娇恳求道:“我有没有戏弄你,你去问外面的领班,我不是这里上班的。”另一在场服务员叫来领班,领班劝阻未果。

邓贵大继续骂道:“什么上面下面的,不都是一样的吗,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又说:“你不就是要钱吗?你就是没见到过钱!你要好多钱,你开口,信不信我今天用钱砸死你!”遂拿出一叠人民币(四千元),向邓玉娇脸部搧击。每搧一下,邓玉娇便退一步,搧一下,退一步,一直退至身后沙发处,无处可退了就说:“对,我就是没见着过钱,有种你今天就砸死我。”

邓贵大说:“我就是要用钱砸死你,就是要拉一车钱来砸死你。”领班再次劝邓玉娇离开,邓玉娇欲离开,被拖回。邓贵大说:“想跑,跑到哪里去?”邓玉娇再次试图离开,又被拉回。邓玉娇就从包中拿出一把刀,双手背在身后。邓贵大推邓玉娇胸前,将其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起不来了,遂双脚乱踢。

黄、邓二人扑上来,邓玉娇就拿刀向前乱刺,邓贵大伸出双手要来抓邓玉娇,因为邓贵大在前面,可能多数刺到了他。后来邓贵大捂着肚子走到门口倒下。邓玉娇看到邓贵大脖子上有一道伤口,鲜血直涌,遂打110报警。110要其打野三关镇派出所电话,邓玉娇答说:“雄风快死人了,赶紧过来。”又打电话给其母亲和朋友,要她们赶快来。据刘燕回忆,当她赶到梦幻城休息室时,只见邓玉娇“吓得脸色煞白,握着电话的手还在抖。”问她“你怎么还动刀了?”邓玉娇回答了一句当地方言,大意是,“像这种色鬼,不收拾他不得了。”

后来经理将邓贵大擡走,邓玉娇坐在大厅沙发上等警方到来,邓母与警方基本同时到达,邓玉娇交给其母一张欠条,要其母代为清欠,遂上警车到达野三关镇派出所。不久朋友给她送来长袖衣服,邓玉娇将案发时所穿T恤和裤子换下,但高跟鞋、胸罩、内裤未换。当晚邓玉娇一直在野三关派出所办公室中哭,该派出所人员她全都认识,没有看到巴东公安局的警察。

当天这则消息被民众传到网络上,“修脚女杀淫官”成了网络热门话题。也有的说,邓玉娇遭到邓贵大、黄德志、邓中佳三人的轮奸;有的说,是福成矿业公司的矿长周程想要奸淫处女“买处”,才引发了这起血案。

巴东公安怪异的侦探方式

次日晚,巴东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其刑事拘留。根据中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善良的人们一直搞不懂,为什么邓玉娇的正当防御会被当局定为故意杀人罪呢?

十二日,巴东公安局以在邓玉娇随身携带的包中发现有治疗失眠的药物为由,将其强行送进湖北恩施优抚医院(以诊治精神病为主要业务的综合医院)。然而对于邓贵大的血衣、尸体的检验(由受伤部分推测现场情景)、邓玉娇的衣服是否带血,胸罩、内裤上是否有他人的指纹或精液等,这些物证警察都没有收集。直到案发十多天后,义务为邓玉娇辩护的律师夏霖和一位自称“公安太子”的志愿者,才点出这些刑侦常识。即使衣服用普通洗衣服洗过了,血液痕迹也是不会完全洗掉的。

据大陆媒体报导,医院对邓玉娇采取了治疗狂躁型精神病患者的“约束性保护”措施:她的手腕和脚踝、膝盖被绑在病床上,恩施电视台在一则报导中无意中录下邓玉娇绝望的呼喊声:“爸爸,他们打我……”

民众愤怒 律师哭诉“丧尽天良”

五月十八日巴东县公安局在互联网上对“五.一○”案件进行了第三次通报,将案件定性为“涉嫌故意杀人罪”。第三次通报对第一次通报里面的很多细节做了不同的描述,如邓贵大、黄德智对邓玉娇的羞辱和强奸行为变成了“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特殊服务”变成了“异性洗浴服务”,“修脚刀”换成了“水果刀”,“按倒”变成“推坐”,“失眠”变成了“忧郁症”、邓玉娇的“自首”变成了“袭警”等。

得知邓玉娇面临“故意杀人罪”的起诉而被捆绑在精神病院的病床上长达五天多时间,民众被激怒了。人们愤怒的表示,“分明是正当防卫,何罪之有!”、“淫官,该死!女杨佳,无罪!”“女英雄,为民除害。全国人民声援你!应该立即释放!”、“正义已死,除了暴力,不要幻想中国有民主的一天。”、“不要低估他们的流氓性”、“放弃幻想,准备战斗!”、“向邓玉娇学习,武装起来,保卫自己,捍卫人权”……

面对民众的愤怒,不久在网络上传出一位自称“屠户”的网民,进到优抚医院病房,见到了仍被关押审查的邓玉娇,并传出照片称她状况很好,没有受到虐待等。然而很多人怀疑屠户为何能有这样的特权,他释放这些消息是为了什么?

五月二十三日,来自北京的两位义务律师夏霖、夏楠终于见到邓玉娇。他们从派出所出来后含泪大呼:“丧尽天良,灭绝人性!”律师称,邓玉娇明确指出她受到性侵犯,“这些证据足以认定强奸罪行。”他们呼吁专家帮忙鉴定留在邓玉娇内衣内裤上的指纹和各类证据,但就在这一天,邓玉娇的母亲被警察找去,回来后就说内衣内裤已被清洗,同时官方代表邓母宣布,因不满律师工作,已与两位律师解除委托关系,次日,巴东公安宣布邓母已委托湖北两位律师代理此案。



来自北京的两位义务律师夏霖、夏楠终于见到邓玉娇。夏霖律师从派出所出来后对于邓玉娇的处境失声痛哭。(网络图片)

二十五日晚八时许,夏霖律师向巴东县公安局正式提交了一份“控告书”,告黄德智强扒邓玉娇内裤涉嫌强奸,要求该局立案侦查,立即将犯罪嫌疑人黄德智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夏霖同时表示,“控告书”只是一颗“炸弹”,他手里还有更具威力的“核弹”来还原真相。

大陆媒体公开挑战禁区

尽管五月二十二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办网路局给各新闻网发紧急通知,要求对邓玉娇案的报导“网站要尽快降温”,然而大陆媒体却出现了二十年前六四时的场景:官方媒体纷纷冲破“禁区”,大胆披露事实真相,一边倒的谴责中共淫官、声援邓玉娇。

如《南方都市报》率先曝光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是个吃喝嫖赌的干部子弟,他身高一点六米,体重不到四十五公斤,长年累月公款吃喝,经常出入色情场所,他开的那辆白色猎豹吉普车,跟他的收入和地位不相符。该报指出,制度性腐败和官员流氓化,已让中国社会的毛细血管罹患败血症。民间无从同情这个光荣牺牲的“烈士”官员,还是留给政府隆重开追悼会吧。

《广州日报》采访了邓玉娇的朋友,称邓玉娇的人品绝对值得信任。“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当然有很多人追,但邓玉娇是一个洁身自爱的人,平时生活很检点”、“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孩子怎么会无缘无故地拿刀去杀人呢?”

《扬子晚报》则发表了题为〈巴东警方真像被刺官员的“辩护律师”〉的文章,公安站错了立场,还能指望它秉公执法吗?而《中国报导周刊》则直接称巴东警方“极端无耻”。金羊网有文章说,邓玉娇是杀人嫌犯还是抗“日”英雄?邓玉娇的成名和杨佳的成名有异曲同工之妙。

《中国青年报》撰文指出,邓玉娇被网民誉为替天行道的“抗暴英雄”,而被刺死的官员却几乎没得到公众半点儿的同情。这种反差的背后突显中国社会两个阶层──以官员为代表的权势阶层和以底层民众为主的弱势阶层──的对立和分裂。文章警告,如果不将官员赶到权力的笼子里去,等待我们这个社会的,很可能是更多修脚刀的出现。

媒体加入民众一边倒地谴责中共公安部门,这对建政以来操纵媒体歪曲事实、掩盖真相呼风唤雨的中共来说,意义非同一般。很多人指出,从女杨佳案引发的全国民众、媒体抗议大潮,以及国务院的反应可以看出,中共到了众叛亲离的地步,已经“罩不住了”。

大陆网友千里骑车给邓玉娇送“东方烈女”牌匾,以示声援。(网路图片)

记者被打 野三关被封

为了获取真相,民间很多人自发来到野三关。当时那里已经出现了大量的军警和便衣,把码头、车站、网吧、旅馆等等都控制起来了。还有人造谣说,来巴东的人都是炼法轮功的,他们要闹事,弄得人心惶惶。

五月二十八日,正在采访的《新京报》女记者孔璞和《南方人物周刊》记者卫毅在当地遭到野三关镇政府人员的围攻和殴打,施暴者有恃无恐地说:“别他妈的以为老子们是好欺负的,共产党还没有倒。”他们还威胁记者说:“这女人(意指邓玉娇)不判死刑,老子们也要整死她。你们(记者)再来闹,也整死你们。”记者被强制写下“未经当地批准不得擅自到此采访”的书面保证,采访获得的录音及照片也被强行删除。

消息传出,愤怒的民众更加怒不可遏。由三十八名律师自愿加盟的“邓玉娇案法律后援团”发表紧急声明,要求巴东当局立即将殴打侮辱记者的违法犯罪分子缉拿归案,同时要求全国记者协会对此公开表态。

五月二十九日,宜昌客运站码头停止出售去巴东的船票,巴东水路交通都已切断,据说这是六十年来首次大规模封锁交通。与此同时,中共当局封锁了博客论坛等网站,二点六万人的QQ被封,有关邓玉娇的真实消息基本被压制了。官方还逮捕了到湖北驻北京办事处支援邓玉娇的民众。面对野三关的紧张戒严状态,民怨更加沸腾,许多人在网络上发表万民呼吁书、签名信,号召组织全民“上街散步”,给恶势力增加压力。

中共耍花招避开六四

面对国内外民众和媒体的一致谴责,因担心事件发展成另一个“六四”全民运动,当局借新华网在五月三十一日晚上九点和十点半两次发布新闻公告,宣布对黄德智“开除党籍、撤销镇招商办副主任职务、解除岗位聘用合同并予以辞退、同时予以治安拘留”。邓中佳也被撤职辞退。公告还说:“邓玉娇在遭受到黄德智、邓贵大强迫要求陪其洗浴,被拒绝后又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刀将邓贵大刺死、黄德智刺伤,其致人死伤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对此,朱明勇律师带着深深的痛楚感慨道:唐朝著名的苦吟派大诗人贾岛琢磨‘推’或是‘敲’,骑着驴闯进了韩愈的仪仗队里,才成名词‘推敲’,而当局在短短几天却发现了‘按倒’、‘推坐’、‘推搡’之间的奥妙。从法律角度看,“按倒”涉嫌强奸,是重罪;“推坐”涉嫌侮辱、猥亵,是轻罪;“推搡”涉嫌违反治安处罚,可定为无罪。

于是,邓玉娇案从最初官方定性的“故意杀人罪”变成了“防御过当”,然而六四二十周年刚过的第二天,六月五日,巴东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邓玉娇起诉至巴东县法院,民众的心又悬起来了。

决策来自中共高层

有人分析说,假如邓玉娇不杀死淫官,她可能就是第二个高莺莺。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五日,在湖北襄樊宝石宾馆打工的高莺莺突然“坠楼”身亡,官方称是自杀,但家属发现,死者上衣的钮扣有几个扣错了,裤子的拉链也未拉好。身体多处被抓伤、颈上有被掐的手印,手腕也有黑紫色勒痕,一个乳头被咬坏,内裤上发现精斑。其父高天虎在四年多的上访后,官方结论竟然是:精液是高天虎的,而老百姓认为的凶手——襄樊市委书记孙楚寅的儿子至今逍遥法外。

六月四日,北京维权人士周莉现场反馈说,“声援邓玉娇自费旅游团”团长罗加久在警方设置的检查关卡遭到不明身份人员的袭击,血流满面,在现场的野三关派出所的几名警察却视而不见。据公安太子表示,这些打手都是职业手法,专门袭击人的要害部位。此前,志愿者汉大赋在去探望邓玉娇外公外婆时,也遭到不明人员的跟踪和袭击,依他分析,这些人很可能是由跨省或中央级别的人在背后操纵指示。

有人分析说,当记者在巴东遭殴打后,整个巴东断水断电,人、船不让靠岸,同时把武警派往巴东,全国网络被封锁,数万个QQ被停,新闻媒体接到禁令,这些毫无疑问是中共高层的决定。

有民众指出,毒奶粉受害家长上告无门,地震豆腐渣工程无人调查,这些不都是中央高层的决定吗?指望高层主持公道只是自我欺骗的幻想,上梁不正才导致下梁歪的。既然中共能坚持把六四请愿学生说成是暴徒而二十年不改口,巴东警察把一个农村女子说成故意伤害,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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掀开中国司法最大黑洞——政法委
文 ◎ 齐先予


中国湖北巴东县公安局长杨立勇在邓玉娇案中玩弄法律、欺骗民众,成为民间声讨和追查的物件。甚至有网民发出网络追杀令,警告杨立勇,百姓不会放过他。(湖北政府网站图片)

邓玉娇面临强奸而自卫,当局为何不惩治淫官,反而加害弱女子?事件主要责任人巴东公安局局长杨立勇兼任中共巴东县政法委书记,同时掌管公、检、法三体系,恰是司法瘫痪公安横行的源头,也是中国司法黑洞的缩影。

了解“邓玉娇案”的人都在想同一个问题:明明是强奸自卫,当局为什么不惩治淫官,反而要加害弱女子呢?按照中国刑法规定,当被强奸时,任何防御行为都是合法的,即使造成强奸犯死亡,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不用负刑事责任。然而两邓案(邓贵大、邓玉娇)的处理从一开始就走歪了。无论是最初的“故意杀人罪”还是目前的“故意伤害罪”,关心邓玉娇命运的人们不得不把目光聚焦在主要责任人——巴东公安局局长杨立勇身上。

巴东公安在处理邓玉娇案犯下很多严重错误。首先在雄风宾馆梦幻城里公然公开进行色情服务,嫖客竟是政府机关公务员,这样的交易持续了好几年,当地公安也没有查封,这无疑是公安局长的严重渎职。

案发当天巴东县公安抓捕了邓玉娇,并强行将她关押在精神病院五天,令她终日四肢被捆绑在床上,任凭精神病人殴打;而在场的重大嫌疑人黄德智却远走高飞不知去向,至今也未能如公告所说的被拘留;死者邓贵大用来嫖娼的四千元钱,不是作为现场物证加以调查,反而马上还给了邓的妻子。

差点变成窦娥冤的邓玉娇

据当地民众报料,死者邓贵大是接替父亲工作而担任招商办主任的,地方上人脉很广,而伤者黄德智的哥哥是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副处长黄德新。有人还说黄德新与当今司法头号人物周永康有交情。黄德智也是巴东县委副书记郑开廷的亲戚。

而邓玉娇只是一个亲生父亲已死的农村女孩,在中共地方官员一手遮天的巴东县,怎么处置她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吗?以权代法在中国基层早已成规律了。于是案发后,公安根本没有按法律程式在现场收集各类物证,只是按他们处理“民告官,就判民有罪”的简单公式,以黑道强权的手法,要判邓玉娇“故意杀人罪”。

然而让杨立勇意外的是,“修脚女刺死淫官”的消息很快被人刊登在网络上,一天之内全国数百万人看到此消息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于是这才有了今天悬而未决的邓玉娇案。有人说,假如没有网民的参与,邓玉娇早就变窦娥冤了。公安会以“故意杀人罪”将她判处死刑,用她年轻美丽的生命替嫖娼淫乱的邓贵大偿命,或跟其他民告官案一样,被压在当权者的铁蹄之下消失得无影无踪。

即使案情被网络置于全球关注的聚光灯下,巴东公安依然多次修改案情,从“按倒”到“推坐”再到“推搡”,随意编造,颠倒黑白,令外界无法掌握真相。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一个小小的公安局长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歪曲事实,指鹿为马呢?

中共司法强奸了全国百姓

这里面至少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在地方管理层面上,公安局局长杨立勇兼任中共巴东县政法委书记,同时掌管巴东的公安局、法院和检察院三方体系,哪怕邓玉娇到法院、检察院喊冤,也没人会理睬她的。杨立勇成了地方一霸,他说的话谁也改变不了。

二是从中央全国范围看,农村女孩杀死嫖娼官员,这是中共的丑事,从中央最高层往下,人人都想掩盖此事。此事包含的官民矛盾、贫富矛盾,正是中共在六四二十周年前夕最担心的火山口,一旦民怨爆发,后果不堪设想。

有人以为邓玉娇被控“故意伤害罪”,这只是巴东地方的决定,其实此案在初期就是在中共高层的参与指使下发展的。目前案件已发生三十多天,但至少官方媒体承认说,湖北省委书记罗清泉早在案发九天时已全面过问此案,而中共湖北公安副厅长曲武则在更早时间坐镇巴东县了。以后发生的职业打手殴打记者、六十年来第一次全面封锁巴东水路交通、把强奸罪行的“按倒”变成民事纠纷间的“推搡”,关闭全国博客、论坛和相关QQ,这些都是中央级别官员才能做到的。

哪怕大陆媒体纷纷公开站出来谴责,民心民怨依然无法阻止当权者把受害女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很多民众愤怒的指出,如果说邓贵大之流强奸了邓玉娇,那中共全体司法官员则强奸了全国的老百姓,强奸了中共标榜的所谓“依法治国”的法制精神。


北京一位女子全身被白布包裹,面带口罩,表达对邓玉娇的支援,还在街上摆上列印好的“谁都可能成为邓玉娇”。(AFP)

冤案源头:公检法三权混淆

据当地民众报料,“公安局长杨立勇让其情妇(叶丽娟)的弟弟叶振东想办法安排把北京来的两个律师整走,因为那两个人‘不好收拾’。”结果就在夏霖律师收集到黄德志涉嫌强奸的有力证据之后,他被巴东县官方宣布解除了与邓母的聘用合同,而此刻邓母对此事全然不知,只是后来在当局的高压下,屈从了杨立勇的各类安排。这件小事只是杨立勇操控邓玉娇案的一个小小例子。

还有民众爆料说,杨立勇不但包养情妇,道德败坏,而且公然敛财。上市公司中技实业(成城股份600247)在湖北巴东投资矿业,而持有二百万股份的第四大股东叫杨力勇。有人指证这个股东杨力勇,与巴东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杨立勇是同一人。尽管人们目前无法核实此资讯,但不少迹象显示,公安局长杨立勇至少和中技实业有密切关系。

有报导说,深圳中技集团执行董事黄治家出生在巴东,曾任巴东县委书记秘书等职,而称霸一方的杨立勇占有矿厂一些原始股份,这在中共官场司空见惯,而且这次邓玉娇案也是和招商办与矿山矿长之间密切相关,包庇出事的矿长和招商办主任,成了公安局长利益相关的首要选择了。

按照中共官方的说法,中国司法制度在设计上是完美无缺的,除部分应直接由检察院进行侦查的案件外,公安机关独立行使侦查权,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院则独立行使法律监督权。任何案件从侦查、审判到执行的全过程中,三权分立,相互配合、制约,保障了案件的公平公正性。然而,公检法三者之间的均衡制约关系,除了文革时期被公然践踏外,如今却被“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的决定悄悄给瓦解了。

按照中共的不成文规定,共产党的党委体系的官员,其权力和地位都比同一级别的国家行政官员大很多,比如中共党总书记的职权大大高于中国国家主席,省委书记高于省长,市委书记超过市长。以此类推,各级政法委书记是共产党专门管理政治法律系统的,其职权比法院院长、检察院院长和公安局长高很多,但一旦公安局长兼任政法委书记,公检法三权分立就形同虚设了。

公安晋常委管政法 权力无限膨胀

其实公安局长兼政法委书记,这不是巴东县的一个特例,而是当代中国的普遍现象和现行政策。《文汇报》美洲版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日发表了题为:〈多兼政法委书记,提升地位突显重视治安,公安高官晋省市常委成风〉的文章,官方把这种破坏司法独立的新政策称为“十七大前中国政坛的一大亮点,在未来或许会有‘上延’。”“公安官员获得提升,显示公安保障民众利益、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

报导称,“公安系统领导近来地位提升重用的明显信号是,在公安部机关党委书记、部长周永康,同时还担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等职务。六位副部长中享受正部级待遇的有两名,分别是常务副部长白景富和副部长刘京。”

报导还强调,公安常委排名靠前。“在省级层面,二零零七年六月底结束的中共三十一个省级党委换届中,有十五位公安厅长进入常委行列,而十四位还同时兼任政法委书记。在没有公安厅长进入省级党委常委的省份中,则有七位公安厅长同时兼任政府职务,要么担任省长助理,要么为副省长。在四直辖市中,除天津没有公安局长出任常委,其他三市如北京、上海、重庆皆有,且均兼任政法委书记。而在五自治区中,也有宁夏、西藏的公安厅长同时以政法委书记身份进入常委。其他无论是经济发达省份浙江、广东、福建,还是边远省份云南、贵州、陕西等十个省份,也均有以公安厅长、政法委书记身份入省级党委常委。”

“值得关注的是,这些进入省级常委的公安厅局长,排序大多在常委中较为靠前,如吉林公安厅厅长李申学,排在组织部部长、省委秘书长、省纪委书记、宣传部部长之前,常委中排第三;安徽省公安厅厅长徐立全也排在副省长、宣传部部长、纪委书记等的前面;贵州省公安厅厅长崔亚东虽然排列第八,但也在省军区司令员和宣传部部长之前;而福建省公安厅厅长鲍绍坤则在常委中排第一位。”

“在没有公安厅长进常委的省份中,湖北公安厅长郑少三兼任政法委书记;山东公安厅厅长曲值凡却是省长助理。与曲值凡同样兼任省长助理的公安厅长还有广西的公安厅长梁胜利,辽宁的公安厅长李文喜,甘肃公安厅长何挺,江苏公安厅长黄明,河南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更是兼任副省长。”

司法瘫痪公安横行 各类“杨佳”层出

了解到上述事实的人这才恍然大悟:难怪近年来中国各类社会矛盾日益恶化,冤案急遽上升,访民人数无论怎么打压也依然呈上升趋势,原因就是公安权力的恶性膨胀,使中国司法系统瘫痪,从而导致了目前中国社会可悲的两大特色:一是民众抗议不断,二是各类恶性案件层出不穷。

如今各地公安违法事件飙升,激起上访潮不断。很多群众大规模群体事件的发生,都跟公安从开始到最后的不当处理有关。二零零四年公安部自己都公开承认,每七分钟全国各地就爆发一起大规模群体抗议事件。有评论称,中国如今民怨深重,都是公安权力膨胀,政法委兼公安局长的“功劳”。

由于没有有效的司法监管,各地公安的胆子越来越大,于是出现了黑社会勾结公安的恶性循环。“过去土匪在深山,今日土匪在公安”已成了中国人不得不面对的现实,许多善良人不敢想像的事也相继发生,如黑砖窑、“俯卧撑”、“躲猫猫”之类事件层见叠出。这样大的国家没有了独立的司法系统,最黑暗肮脏的事件频频发生也就不足为奇了。

谈到邓玉娇案的历史意义,一方面显示出邓玉娇不畏强权、奋起反抗的顽强精神,同时也表现出全国民众对黑恶势力的公民抗争,然而正如《大纪元》文章〈邓玉娇案中的黑势力政法委黑幕惊天〉所说,该案揭开了公安横行、中国司法瘫痪的现状,而这一切都来源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把法轮功定位成头号敌人之后,设立政法委直接管理的六一○办公室,凌驾在公检法之上从而带来的恶果。

如今十四亿中国人生活在没有独立司法的大环境中,由于中共贪污腐败官员的带头作用,人性中恶性丑恶的东西在无限膨胀,仇恨在迅速蔓延,社会日趋黑暗,各类矛盾一触即发,民怨日积月累已达到临界点,像邓玉娇、杨佳这样的暴力反抗行为也会越逼越多,暴力抗暴将成为下一阶段中国社会的新特征,这也是中共垮台前的最后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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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法轮功 中国遭遇第二个文革
文 ◎ 王华


中国民众:“谁是下一个邓玉娇”。(新纪元资料室)

三十多年前,当中国被共产党搞出的“文化大革命”拖到崩溃边缘时,人们认识到“砸烂公检法”是这一切恶行的源头。但自从六四江泽民上台、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轮功之后,瘫痪公检法的中国第二个文革展开了……

面对邓玉娇案中警方肆无忌惮的歪曲事实真相,人们在痛恨当权者泯灭良知的同时,也痛惜中国社会面临的司法瘫痪的黑暗局面。早在三十多年前,当中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方位的被共产党搞出的“文化大革命”拖到崩溃边缘时,人们认识到,“砸烂公检法”是这一切恶行的源头,于是呼唤法制,依法治国成了有识之士的诉求。赵紫阳当政期间提出了“党政分开”、“公安、检察院、法院互相监督、司法独立”的政策,但自从六四江泽民上台后,这一切开始蜕变,特别是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轮功之后,中国第二个文革开始了。

魏星艳惨案:昔日的邓玉娇案

中国迫害法轮功,为自己的司法系统种下了毒瘤。当人们痛恨今日当权者对邓玉娇案的黑暗手法时,可能还没意识到,同样的手法早在十年前就用在法轮功学员身上了,只是那时人们不敢关注法轮功,比如魏星艳案就是昔日邓玉娇案的样本。

事件发生在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一日。出生在成都的二十八岁魏星艳,当时是重庆大学高压输变电专业硕士研究生。她不但学业优异,心地善良,而且身材长相都非常美,是老师和同学们公认的大美人。因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五月十一日那天,她在校园内被沙坪坝区六一○警察抓捕,警察怀疑她为庆祝“世界法轮大法日”,在校园里安放了有法轮功字样的汽球和条幅。

五月十三日晚,在沙坪坝区白鹤林看守所的一个房间里,警察唆使两个女犯人强行剥光魏星艳的衣服。魏星艳高喊:“你们无权这样对我!”这时进来一个身着警服的警察,把她按在地上,当着两个女犯人的面强奸了她。魏星艳对强奸她的警察说:“我记住了你的警号,你逃不了罪责。”自此,魏星艳绝食抗议,看守所强制对她进行了恶意的损伤性灌食,导致她的气管和食管严重创伤,不能讲话,生命垂危。

五月二十二日,魏星艳被送往重庆市西南医院,许多穿便衣的六一○官员日夜监视,盘查、跟踪、逮捕前去探视的人,然而魏星艳被警察公开强奸的暴行还是传到了海外,激起国际社会的强烈愤慨。

恶行曝光后,重庆官方不是依法惩罚强奸罪犯,反而变本加厉的协助迫害。他们一方面封锁消息,不惜篡改重庆大学的网址以删除这个专业,但人们从网站历史纪录中找到了证据。校方还将与魏星艳同住一栋宿舍的半层楼的女生转移,把她们搬到秘密地方控制起来。校方还规定,“对外一律不承认有魏星艳这个学生,不承认有高压直流输电及仿真技术专业(或高压输变电专业)。”

另一方面,重庆官方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并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多名法轮功学员重刑。据官方报导,至少有陈庶民、袁湫雁、黎坚、殷艳、卢正奇、刘范钦、何明礼等七名法轮功学员,被分别判处五至十四年重刑,如今他们很多人还在牢狱中被折磨得身体残废。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初,重庆大学副校长张四平到美国访问,被人问到该校学生有没有因为信仰原因被休学一事,张四平说漏了嘴,他说:“没有,除了法轮功。”张四平回国后,重庆大学发布一则通告,宣布魏星艳是贵州舞厅的一名“坐台小姐”。

像魏星艳这样的遭遇,在法轮功学员中比比皆是。六年过去了,如今魏星艳生死不明。从法轮功学员的遭遇上人们不难看出,今日的邓玉娇案只是昔日魏星艳案的扩散和延续。面对所谓蓬勃发展的中国,人们不禁要问,三十年前提出的司法独立,何时变成了又一个无法无天的文革呢?


面对中共非法迫害,世界各地的法轮功学员风雨无阻地向世人讲清迫害的真相。图为法国法轮功学员在巴黎铁塔前炼功洪法。(明慧网)

中共给自己的棺材钉下最后一根钉子

据中共内部官员透露,十多年前当乔石主管政法委时,中共设立了法院审判委员会,并准备进行司法独立改革,即将检察院、法院、公安三家分开以保证司法独立。然而自从一九九九年以江泽民为元凶、罗干为主要打手的中共开始镇压法轮功之后,为了给正当行使宪法权利的法轮功群众定罪,中共政法委凌驾于中共现有法律之上,抛出了所谓以人大、高院不具有法律效应的司法解释作为给法轮功学员定罪的法律依据,从而开始了长达十年的非法迫害。

为了推行对法轮功的非法镇压,江泽民、罗干等人以政法委的名义在各级专门成立了六一○小组(也称六一○办公室),这个类似“文革小组”、盖世太保的特别组织,即使从中共法律体制内来看也是违背法律的。从迫害法轮功开始,罗干、周永康之流利用六一○凌驾于公检法、政法委兼公安局长等方式,侵蚀本不牢固的中共司法系统,“以言代法”、“个人说了算、法律靠边站”的做法迅速在全国蔓延,这在中国司法体系中种下了恶性肿瘤的毒素,为今日的邓玉娇案、杨佳案埋下了定时炸弹。

十年来,中共各地公安一直在执行政法委下达的镇压法轮功政策,即“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名誉上搞臭”、“打死算自杀”,只要有利益可图,或要滥用司法、动用酷刑或者采用违法手段惩治老百姓的时候,中共各级公安往往以“打击法轮功”的名义解释,上面就会免于追究。尽管有大量像高智晟那样的数十位律师,公开站出来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至今中共政法委依然明确指示各级法院、检察院:“任何情况发生都不可判法轮功无罪”。

十年来,中共在打击“真善忍”的同时,使假、恶、暴、毒、邪、腐败等乘机泛滥,随之而来的是中国大地上普遍的道德沦陷,社会风气恶化,人人深受其害。当中共对法轮功发起征讨时,不仅把国家和人民拖入一场罪恶和灾难中,也最后从根本上打倒了共产党自己。◇

──本文转自第126期<<新纪元周刊>>封面故事(有所删减)
http://mag.epochtimes.com/128/index.htm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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