掸尘 : 对被自杀者的虐杀令出自谁的手中?

掸尘

【大纪元6月29日讯】中共史上最大规模的抢尸案已经平息,但是它所造成的影响却远没有终止。老百姓的一具尸首真的如此有价值吗?值得官员不惜调动过万警力去为此大动干戈吗?而且省委书记和省长还亲自坐镇。原因何在?官方的说法,死者涂远高是自杀,有遗书为证。可是,中共官方不惜一切的抢尸行动却一再的向世人宣称,涂远高的自杀委实是被自杀。自杀者的遗书也肯定是带有“被”字烙印的遗书。

难道这一纸遗书就成了自杀者的死亡证明吗?谁能证明这遗书是死者自己写的呢?可是谁又能证明遗书不是出自于死者之手呢?鉴定?邓玉娇的精神病不是已经极其巧合的被鉴定成警方“做案”和法院判决所设定的程度了吗?而且如今还正在“被”治疗着。放心,遗书的鉴定结果必定是出自于死者之手。

还是在石首,还是在这一家酒店,几年前被自杀的一个女孩也是有遗书的。女孩叫田凤,死时仅十六岁。田凤的父亲田文彬回忆说:“当时她身上只穿着胸罩和和三角裤,胸罩被扯得稀烂,三角裤也拉断了。她的手指被抓破了,身上到处都是伤痕。”尽管家人发现遗书和田凤本人的笔迹出入很大,但是架不住政府的高压,被要求配合工作,最后还是被火化了,以三万元的赔偿了事。

涂远高和田凤的遗书是不是假的,我们找几个相关的事例看看就明白了。

据明慧网报导,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公司第四分公司的技术员袁清江,为了制止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迫害,他和十余名法轮功学员绝食反迫害,遭到监狱的野蛮灌食。副监狱长姜树臣、“六一零”头目郭春堂规定对绝食抗议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两三天灌食一次,每次只灌包米面糊糊。郭春堂在组织迫害法轮功的专门会议上明目张胆的叫嚣:“大庆监狱整死几个法轮功不算什么,啥事也没有。”并把由于绝食而处于生命危险的法轮功学员关进小号,坐“铁椅子”(把双手双脚铐在 “铁椅子”上,不能动,大小便都在上面解决)等酷刑进行摧残。

袁清江被捆绑后,遭受毒打,肉体被毁灭性摧残。二零零五年五月三十日至六月一日,六监区长董孟环和副监区长指使犯人把袁清江紧紧地捆绑了三天。期间,董孟环还对他进行毒打,阴部遭恶毒攻击,袁清江被打的口吐鲜血,身体被严重伤害。

没多长时间,袁清江被折磨的肝硬化腹水,阴部肿大极其异常,瘦得皮包骨。被诊断为:“颅内占位性病变”、“结核性脑膜炎”、“肝结核”、“双肺血行播散性肺结核”、“结核性腹膜炎”,“腹水”,“附睾结核”。为了制止进一步的丧尽天良的酷刑迫害,袁清江不得不再以绝食的方式进行抵制。

六月二十九日,袁清江的妻子董丽萍到大庆监狱,监狱说:袁清江给监狱写过一个保证,内容大致是:我没有病,我的死活与监狱无关……下面署着袁清江的名字。董丽萍一眼就看出保证书上的字不是袁清江的,字体不一样,袁清江平常写的字非常小,而保证书上的字非常大,笔体也完全不同,当场将其揭穿。

七月二十三日晚七点二十分,大庆监狱电话通知家人:袁清江已死亡。

火化前,袁清江的家人才看到袁清江的遗体,右脚大拇指与脚掌连接处磕掉一块肉(有个坑、无皮);两腿青紫,右腿严重;左侧胯骨处无皮、露肉;头部双耳后侧呈青紫色;大腿根内侧全是血渍、血水(血和尿混合),在医院用的被上也全是血水。死时是睁着眼睛的,当时给合上了,但第二天又睁开。和袁清江的家人一同去处理后事的朋友都说:一看,这人就是给害死的。

袁清江遗体火化后,家人在他骨灰内发现有一根像弹簧形的铁丝,直径有六至七毫米,长度有十多毫米,拉开后有十公分长;还有一堆一堆的黑色,是已被烧化的金属灰。袁清江的家人问火葬场,是不是原来炉子里留下的,火葬场说不可能,每火化一个人都得清炉膛。

看来,袁清江生前遭受的酷刑是难以想像的。

石首民众质疑涂远高的死因中,就有一个是头部被钉有铁钉,袁清江火化后的尸体内竟然发现了“弹簧形的铁丝”和“烧化的金属灰”。行凶者的残暴是难以用正常人的语言描述清楚的。

狱警拿出的袁清江的所谓保证竟然是狱警们自己伪造的,他们以为有了这样的“保证”就可以对他们手中的将要“被自杀”者施以毒手了,也以为有了这个保证就可以确保自己的行刑是完全正当而合法的了。中共刽子手的无耻和荒唐可谓举世罕见、绝无仅有!

然而,中共的荒唐远不止于此,还有比这更荒唐和无耻的呢。

据明慧网报导,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孙敏与丈夫武阳(又名武志军),为躲避当地中共人员的骚扰与迫害,流离失所到北京,居住在丰台区角门。2009年4月22日上午约九点多钟,武阳在宣武区某鞋城发放“神韵晚会”光盘,被保安抓捕到宣武区牛街派出所。

两天后,赤峰的家属发现武阳与孙敏失踪,到北京各公安局查找。2009年4月28日,北京丰台公安分局给孙敏的家属发了“死亡人员通知函”,声称:“2009年4月23日1时30分,在北京丰台区角门西里晨新园小区19号楼南侧楼下发现孙敏高坠死亡。”

孙敏的尸体检验报告书却有诸多疑点:

丰台区公安称委托“北京盛唐法医学司法鉴定所”作尸表检验,“尸体检验报告书”部分内容如下:

“一、绪论:
委托人:程羲
委托单位: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委托时间:2009年4月22日
委托事项:尸表检验 死亡原因
简要案情:据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程羲同志介绍:2009年4月22日23时许,孙敏(女、39岁、身份证号 150402196709180323)在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角门西里19号楼6-502室楼下被发现死亡。

二、检验:
该项检验由北京盛唐法医学司法鉴定所法医杨玉璞、何新爱承担。于2009年4月23日13时45分许在本所尸检室,对孙敏的尸体进行了尸表检验。”

孙敏家属指出:丰台公安局的“死亡人员通知函”称:“2009年4月23日1时30分”“发现孙敏高坠死亡”;司法鉴定所的“尸体检验报告书”上的委托时间却是2009年4月22日”。从这两个时间来看,孙敏还没死亡,司法鉴定所已在那里等待给孙敏作死亡鉴定了。

家人见到孙敏的尸体,发现尸体的特征与“尸体检验报告书”的内容很不一致,他们发现尸体身体、头部、肩部、颈部、腕部、手都有伤痕,尸检报告并未提及,只说有几处挫伤。

尸检所人员明确指出:跳楼死亡的特征不是这样!

家属在刚见到尸体时趁有关人员不注意照下一些照片。孙敏尸体上结了一层冰霜,像蒙了一层白纱,凹陷部位还积下一堆霜,很难看清真实的表部伤痕。尽管如此,家属透过冰霜,发现仅能看到的上身前侧有好多处伤:

一、前额:从左到右分布着呈三角状(Λ)的血口,分布均匀,每个“Λ”型伤口间隔约1.5公分,像头部被箍上电刑具产生的抠到肉里的伤痕,伤口有渗出的鲜血,整个前额都分布着这种伤。

二、头发:平时总是扎着马尾辫的头发,已无发结,蓬乱,明显被揪拽过,无法理顺。

三、颈部:前颈部有大面积的青紫色伤痕,像被掐过或被勒过;右耳后还分布着许多像被电棍电击后的破皮、出血的小血口。

四、肩部:右肩部有大面积的青紫色伤痕,像被钝器击打过,连着后背,到底有多大面积,后背无法看见。

五、手部:右手腕部有明显的勒伤,像手铐箍铐的痕迹;整个手都变了颜色,青、紫、红相间。

六、上身与前侧:表皮散布着鲜红色的片状的痕迹,像是电棍电击后留下的伤痕。

七、上肢:两上肢虽然靠近躯干,使肢体被放入长方形的冰柜里,但两只胳膊不挨着身体,连手都是悬起来的,像被吊挂过。

据知情人士透漏,2009年4月22日警察抓捕武阳后,宣武区公安也把孙敏抓到派出所,在当日下午三到四点钟开始对武阳训话时,孙敏在其他房间也被逼问。

看来知情人透漏的是绝对的属实了:尸体检验报告的委托时间就是在4月22日,那时孙敏已被打死,警察们在把孙敏的遗体运到她所住的地点并从楼上扔下(也可能没有从楼上扔下,而是直接把遗体放在那里摆出一个‘跳楼自杀’的现场)时也很可能是在22日深夜,只不过“被”发现的时间是23日1里30分而已。

为什么警察在打人时会如此的凶残和不计后果,原来他们把人打死后有把人从楼上丢下栽赃死者为自杀的权力。石首的那几起命案走的就是这条路。只不过,丰台区公安对孙敏所作的尸检报告委托书的时间先于死者“被发现”死亡的确切时间提前了一天(其实也就是一个半小时)而把这一“真机”尽泄而已。

当然,中共对于这一失误仍然能够给出“合理”的解释,就像神七还未发射,可报导中却已提前转了几十圈了一样。

还有一个很大的看点,宣武区的警察“做”的“案”,却是由丰台区的警方去办的委托尸体检验。两个区的警察配合紧凑的程度可以说是超越时空的,真能把人惊出一身汗来!一张“尸体检验报告书”不管是在孙敏死前还是在死后所做,都无疑是来自于中共警方的一道虐杀令,这道虐杀令真是要多强悍有多强悍!

如今的中国,被自杀者也越来越多。当然是死无对证的了,死人不可能站出来说自己是被自杀的,只能由我们这些生者作出客观的论证和认定。

然而,也确实有极个别的被中共铁定的被自杀者还在顽强的活着,中共手握自己签发的虐杀令而无可奈何。从另一个方面证明着生命的顽强和奇迹。

据“明慧网”5月26日报导,沈阳大法弟子于溟原两年半的非法劳教期于二零零八年九月二日到期,但邪党恶警对他非法延期一年,并将他从马三家教养医院转到马三家教养院一所三大队(迫害法轮功大队,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九日成立)。辽宁省六一零给教养院下达百分之百“转化”大法弟子的邪恶命令,三大队二中队恶警头目王彦民多次叫嚣:有两个死亡名额,谁要给谁一个。恶警把教养院编造的自杀声明拿给于溟,强迫他签字,然后想预谋虐杀他,用伪造的自杀声明书来掩盖他们的罪恶。于溟不配合,不签字,恶警就强迫他按手印,并对他进行毒打、电击、吊铐数天。

一帮恶警用八十万伏电棍电于溟,对一般劳教人员恶警用的电棍是五十万伏,而八十万伏是教养院特制的,专门用来迫害大法弟子的,据说用它电一下牛,能使牛马上昏倒。恶警就用这样的电棍电于溟,用脚踩着他电,最后用铁棍子打于溟的头部,使他昏倒在地,浑身上下都是血,恶警叫来其他犯人,端盆凉水,扒掉全是血迹的衣服,洗净身上的血,喊来狱医,缝上脑袋上被铁棍打出的血口子,一共缝了二、三十针。让犯人把昏死过去的他抬到一个封闭隔离的房间里,于溟大约昏迷了一个星期。这期间根本没有送医院治疗。

恶警在省“六一零”的指示下,是预谋用铁棍击打于溟头部,造成死亡,让外表伤口看上去像是撞头自杀。然后恶警就会拿出事先伪造的自杀声明书来欺骗家属,说他是撞头自杀造成的,不但可以推卸责任,还可以得到邪恶的省“六一零”的赏识,并用这件事来恐吓其他大法弟子,以到达百分之百“转化”的目的。

于溟至今一直被单独隔离,恶警害怕迫害于溟的罪恶被曝光,严密封锁消息,从去年八月至今已经九个月。恶警非常害怕泄漏此消息,一有要到期放人时,就仔细搜查被放人带的东西,甚至把衣服全扒光看身上是否写有电话号码和其他记录。因为恶警严密封锁,这
份消息得来得很迟。

于溟曾三次被邪党非法劳教,共被非法关押逾八年。

遗书也好,保证书也好,自杀声明也好,包括尸体检验报告也好,有哪一样不是中共妄图逃脱罪责的借口呢?中共以为随便造一份这样的东西就能把人杀死而不负任何责任了,所以迫害起人来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大打出手了。所以,中国才出现了这么多被自杀者,而且还都有证明死者是“自杀”的“死亡证明书”。这样的死亡证明书不正是中共给警察或中共黑恶势力下发的专对被自杀者的虐杀令吗?

其实在现在的中国,还有更多的被自杀者是没有这样的虐杀令的。他们悲惨的死去,除了知道他们“自杀”的讯息之外再也找不到一点相关的资讯,他们的 “自杀”真的就像一股烟儿一样随风飘散。也许只有他们的“自杀”被人们欣然的接受,或被人们爽快的淡忘,才是虐杀者们最愿意看到和心安理得的吧。

当然,还有一些真正的遗书出自于自杀者之手,但是,却从另一个方面向世人诉说着他们的自杀是被自杀。

著名的文学翻译家、文艺评论家傅雷,与夫人双双自缢前,留下了一封遗书,是这样写的:

尽管所谓反党罪证(一面小镜子和一张褪色的旧画报)是在我们家里搜出的,百口莫辩的,可是我们至死也不承认是我们自己的东西(实系寄存箱内理出之物)。我们纵有千万罪行,却从来不曾有过变天思想。我们也知道搜出的罪证虽然有口难辩,在英明的共产党领导和伟大的毛主席领导之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决不至因之而判重刑。只是含冤不白,无法洗刷的日子比坐牢还要难过。何况光是教育出一个叛徒傅聪来,在人民面前已经死有余辜了!更何况像我们这种来自旧社会的渣滓早应该自动退出历史舞台了!

唉,这么伟大的翻译家自称自己是旧社会的渣滓,那谁又是新社会的精英呢?夫妻双双走向绝路,没有天大的冤屈谁愿意走这样一条不归路呢?可是,谁又是逼他们走上绝路的精英呢?能只是一群殴打,侮辱他们的红卫兵吗?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像曾经做过中共领袖的李立三,在文革中被整治的走投无路,68岁的人,还要每月平均被批斗7次以上。他的夫人李莎作为“苏修 ”特务早已被投入监狱,音讯全无。他在别无选择的绝望中,吞下大量的安眠药自尽。李立三在临死前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也是他最后的遗书了吧。

最最敬爱的毛主席:

我现在走上了自杀叛党的道路,没有任何办法来辩护自己的罪行。只有一点,就是我和我的全家绝没有做过任何里通外国的罪行。只有这一点请求中央切实调查和审查,并做出实事求是的结论。

我还有写给你的信,放在家里床单下。没有写完的,请要(派)人找出送你审阅。

致文化大革命的敬礼

李立三1967年6月22日

看到没,李立三生命的最后一刻还在向中共党魁“致文化大革命的敬礼”呢,他能清楚逼使自己自杀的真正原因吗?

中共在中国祸乱近一个世纪,有多少人因为中共的残暴而被自杀!中共在被自杀者生前和死后还一再的上演着种种闹剧。中国要想避免这样的人间惨剧进一步的重演,那就只有解体中共、清除中共这一条路可走,这也是华夏儿女获得新生的唯一选择。@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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