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案未了 律师李劲松控告黄德智及杨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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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综合报导)邓玉娇手刃淫官案一审判决目前已超过10天有效上诉期,现已生效。但外界对邓案的关注依然持续,著名人权律师李劲松6月27日向湖北省公安厅递交检举控告函,认为邓案未了,并敦促当局依法惩处黄德智赵雄等犯罪份子及其保护伞杨立勇。

此外,中国著名大律师张思之也表示此案审理程序上存在五个失误,例如庭审中为何不传唤现场证人,包括黄得智、梦幻城业主,并有辨方责证、责疑。他认为这些问题,无不涉及实体公正,不应忽略,不应回避。

李劲松律师递交控告举报函

李劲松律师认为邓玉娇案一审判决已产生法律效力,邓玉娇的自由已经有了法律保障,现在他可以进行一些后续反贪行动,他说:“我已经无需投鼠忌器,可以再随心所欲地顺手就相关贪官污吏在处理邓玉娇案相关事宜时其它公然践踏法律尊严的违法乱纪渎职犯罪行径,进行后续公民护法反贪腐行动。”

6月27日,李劲松律师以国家主人之一的身份向湖北省公安厅致送《对强迫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的湖北巴东县黄德智赵雄贺德红等犯罪份子及其保护伞杨立勇等渎职官员相关枉法罪行的举报函》,

该举报控告函中他敦促湖北省公安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责任,不打折扣地执行公安部命令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湖北巴东县下述犯罪份子的下列具体罪行:

1、野三关雄风宾馆老板赵雄及野三关雄风宾馆梦幻娱乐城经理贺德红等犯罪嫌疑人涉嫌“组织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的罪行。

2、野三关镇招商办镇政府工作人员黄德智和邓贵大等犯罪嫌疑人涉嫌“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未遂)罪”的罪行

3、野三关镇招商办镇政府工作人员黄德智和邓贵大涉嫌“强迫他人卖淫罪”的罪行

4、野三关镇招商办镇政府工作人员黄德智和邓贵大涉嫌“以暴力方法侮辱妇女罪”的罪行

5、野三关镇招商办镇政府工作人员黄德智和邓贵大涉嫌“受贿罪”的罪行

6、福成矿业公司老板周程等犯罪嫌疑人涉嫌“行贿罪”的罪行

7、野三关雄风宾馆老板赵雄及野三关雄风宾馆梦幻娱乐城经理贺德红的“保护伞”巴东县公安局局长杨立勇、政委张友刚、副局长宋俊巴东县公安局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谭静等犯罪嫌疑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罪、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罪、强迫他人卖淫罪、以暴力方法侮辱妇女罪、受贿罪、行贿罪的犯罪嫌疑人黄德智、赵雄、贺德红、邓贵大、周程”使其不受立案侦查的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渎职包庇枉法追诉罪”的罪行。

他认为巴东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杨立勇等无法无天的贪官污吏,成功掩盖了黄德智等罪犯对邓玉娇的全部侵害言行及巴东警方相关责任人,在处理邓玉娇案过程中的全部枉法渎职行径;让人们无法真正了解邓玉娇正当防卫致死邓贵大这一巨大社会悲剧的根源和真相,从而达到犯罪嫌疑人黄德智、赵雄、贺德红使其不受立案侦查追诉”犯罪目的。

他在举报函里披露自己之前曾于2009年5月31日用特快专递,给湖北省公安厅寄交了“请求查处巴东县公安局杨立勇等人犯罪行为之控告函”的举报,湖北省公安厅至今仍没有半句回复,没有“负责处理”。

他认为湖北省公安厅这一行为,不仅是对他个人的不尊重,更是对国家宪法的不尊重,不仅是在践踏一个爱国护法公民的尊严,更是在践踏国家宪法的尊严!

张思之:审理程序出现五个失误

张思之大律师就邓玉娇案接受南华早报记者采访,指出该案在审理中的程序问题,出现五个失误。
一、辩方在侦查阶段提出的物证,为什么不交付鉴定?庭审中为什么全然予以回避?

二、现场证人,按在场的时间次序有三到五个人,为什么不传唤作证?他们都是“梦幻城”的工作人员,应无出庭的困难。

三、黄德智在本案中,既是侵害者,也是证人,事件又由他的不法劣行而起,为什么不传唤他作证并由辩方质证?

四、梦幻城水疗区是不是卖淫场所,关涉到黄与邓的案中行为的目的性,这一点对审案不是不重要,为什么不传唤业主到庭作证?

五、鉴定结论大有可议之处,为什么不传唤鉴定人出庭作证做学理上的解说,并由辩方质疑?

他认为这些问题,无不涉及实体公正,不应忽略,不应回避。

张开律师:邓案关键——官商勾结

北京律师张开接受美国之声采访表示,邓玉娇案子的真正关键,其实还是官商勾结的问题。他说:“邓玉娇案之所以引起公愤,我认为,在中国存在大量卖淫的情况, 公安机关却置之不理,或者给他们开脱,或者不作为。为什么他们之间对这种犯罪行为会有这种默契?我第一个感觉就是,他们之间存在一种勾当,交保护费,然后,公安机关给他们打开绿灯。”

朱明勇:邓案中巴东公安设三局

朱明勇律师在邓玉娇案审理过程中也曾撰文痛批巴东公安,他认为邓案巴东公安有几个严重错误,巴东公安局并没有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勘察,而是交由当地派出所先 行处理。巴东公安对涉案关键人物黄德智没有采取有效的控制并记录口供,反而让只受到轻伤的人跑到外地医院就医。当地公安还涉嫌改动或者伪造证据,发布三个 版本通报。公安局长在通报案件中直接透露了邓玉娇没有说“是否被强奸”。

这点对于两个在外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的邓某和黄德智来说,无异于公开的通风报信,方便串供。

他还认为巴东公安机关至少设了三局:拖延案件,销毁证据,通风报信。

网络上流传“保邓护邓”的重大战役刚刚开始,对于邓玉娇已经恢复了法律自由身,保邓护邓网友要后发制人!,他们将赴开赴巴东去看邓玉娇去,并向巴东当局要真相,这是人民和网友给巴东政府官员机会,是“说出真相的时候到了”。

有将近50位来自不同地区的法律人士发起后援团,除了从法律专业角度对判决发出质疑,也提倡定5月10日、即案发当日为《公民正当防卫日》,以兹纪念。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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