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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言词辩论》检:扁改革有功 贪污有罪

扁:向人民报告 历史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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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项程镇、林庆川、林俊宏/台北报导〕台北地院审理前总统陈水扁涉嫌国务机要费等案,昨上午九点半起言词辩论,台北地检署公诉检察官林怡君引用宋太宗名言:“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批扁,质疑扁真的错了,良心何在?北检公诉主任检察官林勤纲昨晚则花近两个小时论告,一度泪流满面,吁扁认错、认罪。

林怡君引用宋太宗名言 批扁真的错了

林怡君论告内容辛辣,还自制POWER POINT(投影片 )播放,一开始就是扁首度声押高举上手铐的画面,图片以浅显的表格和资料,搭配翻拍的平面媒体报导内容,陈述扁涉及国务费、龙潭案、洗钱案和人事收贿案。

林怡君认为,扁珍涉及的龙潭案,让政府花了百亿元向辜成允购地,供广达林百里作建厂用途,但广达的子公司广辉只盖了两座面板厂,工厂就被友达并购,龙潭园区二期土地多为山坡地,开发条件十分恶劣,浪费纳税人血汗钱。


公诉检察官林怡君引经据典:贪污民脂民膏,良心何在。//自由时报

公诉主任检察官林勤纲声泪俱下:高尚政治动机,也要守法。//自由时报

林勤纲当庭心灵对话 呼吁扁认错认罪

北检公诉主任检察官林勤纲昨晚论告时,开场没多久就突然语带哽咽,表示要和扁“心灵对话”,他以感性口吻,推崇扁对台湾民主改革的贡献,但强调不能因此免去贪污刑责,讲到激动处,一度泪流满面,频以卫生纸拭泪。

林勤纲啜泣地说:“亲爱的朋友,请原谅我,必须钉死你,才不至于让你之前的贡献,只是如王莽般虚假”,“临难毋苟免,临财毋苟得”、“do not take advantage from our knowledge”等语,都是过去和扁互勉的话。

林啜泣:亲爱的朋友 原谅我须钉死你

林认为,支持扁者,不愿面对他可能涉贪的事实,反对扁者,“则不愿意面对这个人在犯这么大的错误的背后,在他的本性上,是否可能存在我们所不愿意面对的善良”。

他也表示,与扁曾并肩反对当时丑陋的国库通党库、国产通家产现象,但他也不讳言地说,若扁仍知道对错的分际,为什么在案发后,会炮制出“南线专案”,还会在官邸召集幕僚讨论责任分担,“如果你坦坦荡荡,何至于此?”

林边说边啜泣,情绪激动地向扁喊话,强调检方绝未办绿不办蓝,他要以国务费案作为起点,树立明昭炯戒的里程碑,同时还以耶稣被钉上十字架的过程为例,认为没有人可以为了自己认为的高尚政治动机,做出侵犯他人或法律的理由,暗示扁要留下典范。

林勤纲考上司法官前,曾在美丽岛大审时,担任教育部前次长范巽绿先生张富忠的辩护律师。

昨上午北院外,约有六辆从台中和彰化北上的游览车,载了近两百位挺扁民众前来抗议,民众还戴上蔡守训面具,在马路旁上演行动剧,呼吁法院放扁,抗议活动约中午十二点半结束。


前总统陈水扁漏夜抗辩:要留下纪录,不能死得不明不白。//自由时报

〔记者林庆川、林俊宏、杨国文/台北报导〕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前总统陈水扁被控贪污、洗钱案,昨召开辩论终结庭,扁将向法院最后陈述及抗辩的机会,定位为“向人民、历史报告”,他在庭上说,“不能死得不明不白,要让大家作历史见证”;并说,法官周占春两度无保裁定他释放,后来换法官,这是违宪、也违反法官法定原则。

扁在深夜近十时才开始答辩,预计对国务机要费、龙潭购地等案一一答辩,但截至凌晨零时,还在对国务机要费部分陈述,由于开庭一整天,审判长蔡守训及公诉检察官都露出疲态。

扁拉李打马呛宋 作为公款使用对照组

扁昨天显然有备而来,答辩时拿着多张写着密密麻麻资料的A4大小纸张,抗辩主要采取拉李(李登辉)打马(马英九)呛宋(宋楚瑜)的策略,细述他们以前使用公款的作法,作为自己犯行辩驳的“对照组”。

扁案昨上午九时卅分开庭,扁都没说话,由公设辩护人曾德荣和唐祯琪为其答辩,扁一整天都在座位上勤作笔记,直到晚上九时四十分左右才“上场”。

扁一开始询问审判长蔡守训:“有没有时间限制?”蔡回:“没有。”扁说:“我知道我讲什么也没有用,不过,我坚持一定要讲话,诚恳地向人民报告。”“我必须留下历史纪录,让大家知道我怎么死,不能死得不明不白,将来让大家作历史见证。”

对检察官指控他把钱汇往海外违法,扁表示,宋楚瑜当省长和前总统李登辉都分别透过人头汇款三.八亿元和十六亿元到美国和新加坡,宋、李有事吗?为何差这么多?这就是司法转弯。

他接着花了近一个小时,挑出马英九特别费案在各审级判无罪的理由,强调司法标准不一。他反讽蔡守训,指蔡为了判马无罪,不惜找来一千年前的宋朝“公使钱”法制,说明领据列报特别费性质,可说“用心良苦”,而各项前后不一的作法,就是为了判扁有罪,“昨是今非,令人不解!”

他也说,自己总统任内自动减薪一半,八年任内就少领四千万元,当年国安密帐有近四十亿元,也是自己主张缴回国库,“若一年只要污一亿,六年就有六亿。”

贪污国务费指控 扁称是不可承受之重

扁强调,八年总统任内,包括减领的薪水归公及慈善捐款、机密外交等因公支出,差不多就有十五亿元,“说我贪污国务费一亿零四百一十五万元,这是不可承受之重”。

他也指出,马特别费案中,法官认为,有无实际支出,应以全部任期为观察,因此,马无罪,即所谓的“混同理论”,但自己的钱混在一起,就不行,“难道新台币上还要写上名字吗?”

扁也对昔日同志施明德语多指责,他抱怨,捐给施四百五十万元,施竟说他贪腐,还发起倒扁活动,质疑施“他的良心会安吗?真的不值得”。

陈幸妤伪证案分案 将先处理限制出境

〔记者项程镇/台北报导〕前总统夫人吴淑珍、女儿陈幸妤、儿子陈致中及女婿赵建铭,和前一○一大楼董事长陈敏薰共五人涉嫌国务机要费的案外案伪证案,台北地院昨天电脑分案,受命法官为沈君玲,审判长陈兴邦,陪席法官李家慧,合议庭已决定八月三日首度开庭,优先处理陈幸妤限制出境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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