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未来中国分裂的可能性

金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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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8日讯】【提示﹕中国民族关系实现真正的平等,只有寄望于社会的民主转型。但苏联民主化导致国家解体的先例会不会在中国重演?苏联解体和民族问题的关系?中苏民族政策的异同何在?】

新疆终于出了大事。乌鲁木齐七五事件被定性为“境外分裂主义策划组织的严重暴力事件”,当局指暴徒打砸抢烧,死了一百九十七人,受伤一千六百人。汉族死者一百三十七人。一般印象这是一次民族仇杀事件,与疆独无关。

但是在铺天盖地的评论中,人们都在分析和追究维汉关系、中共民族政策的来龙去脉及其合理性。正如热比娅对BBC所说:“七五事件完全是中国政府对维族歧视性民族政策和镇压造成的。”六十二岁的热比娅,曾是中国著名富豪、政协委员,后被捕判刑,二○○五年保外赴美,当选为世界维吾尔大会主席。有“维吾尔精神母亲”的称誉,热比娅在其自传中,对中共把新疆当作核爆场造成上百万维族人死亡和伤害,无比痛心。一位刚去过新疆的北京作家告诉我﹕新疆问题很复杂,一言难尽。

大规模仇杀必有历史诱因

笔者在一年前研究中俄边界问题,发表文章〈《中国大一统与疆独》〉,曾论述过新疆划入中国版图的渊源。指出中国今日版图以清朝十八世纪的版图为本,而该版图是基于乾隆帝对准噶尔汗的野蛮征服而成,满清的这种行径遭到孙中山以来包括国共许多史学家的谴责。这是东土耳其斯坦建国运动的历史背景。

今天,发生在乌鲁木齐的大规模维汉仇杀,当然不止因为两名维族青年在广东诏关被殴致死一事,必有历史积累的歧视、矛盾和冲突隐含其中。民族关系和谐的达成,正本清源是一个不可少的步骤。在各种主张中,中共官方网站上不少人提出必须“摒弃苏联的民族政策”,效法美国,根本不要划分民族,只称黑人、华人。指中国民族问题来自于依循苏联的民族政策。是耶,非耶?有必要加以探讨。

而尽人皆知﹕苏联民主化导致的两大剧变是苏共倒台与苏联解体。共产体制下的民族问题的出路,显然和民主化密不可分。那么,中国民主转型之后,国家会否如苏联一样分裂解体?西藏、新疆、内蒙、台湾是否都会独立建国?那时的中国版图,是否将只剩下中原黄河长江中下游与南粤这块汉族聚集的地区?

这不仅是大中国主义者、爱国主义者、大一统信仰者极为抗拒的问题,也是很多关心中国前途的人内心的疑问。未来中国会不会分裂?分裂是好,还是坏?回答只可能是见仁见智。海外的自由舆论也不是一边倒。我们珍惜的是,毋须回避,面对事实。参考苏共历史演变的经验,是一个有益的思路。中共的民族政策,虽受中国政治传统影响,但作为共产国际的一员,其直接来源却是与苏共的民族政策有莫大关系。

从马克思到斯大林,民族问题一直在共产理论与政策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回顾一下有关民族的一般论述实有必要。

斯大林定义与苏联民族政策

西方思想界在过去二百年间,认为民族、民族主义其政治含义,在世界历史上的影响力远超过自由、民主这些范畴,尽管争议很多,但多数学者都倾向于民族主义是一种“自决的政治主张”。民族主义渗透到几乎所有的战争、革命和骚乱之中,渗透到世界所有的地区,因而,民族问题表现出极为复杂的形态与诉求,其首要者是为“民族”定义。十九世纪以来许多定义中,时任《真理报》编辑的斯大林一九一二年受列宁之托着《马克思主义和民族主义》,其中的定义广受瞩目,并列为共产理论的经典:“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

中共建国至今六十年,即以斯大林定义的四项特征为中国各少数民族的认定标准(中国有五十六种民族,前苏联有一百三十种民族)。但是中苏民族政策是否完全一致呢?那先要了解苏联民族政策的基本架构:

一、苏联是“社会主义联邦制”国家,由各族“共和国”自愿联合组成。这样的“加盟共和国”共十五个(一九七七苏联宪法)。

二、各民族实行自由、自决和平等原则。

三、加盟共和国保留自由退出苏联的权利。

四、实行权力不同的三级宪政:苏联——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

五、实行联盟与共和国两级的双重主权制。加盟共和国可以加入和退出苏联,是双重主权的主要表现。故苏联带有“邦联”性质。

以上各点均载入苏联宪法(一九七七年)。是苏共民族政策的主要特质,其理论基石,则是承认每个民族都享有自决权。这理论先后由列宁一九○三年,美国总统威尔逊一九一八年提出,而为联合国一九六○年接受,列入联合国宪章,成为当代国际法秩序的基础。什么是民族自决?列宁定义得极为简洁:“就是民族与异族国家分离,成立独立的民族国家。”

民族自决原则,成为解决民族纷争最重要的当代共识。因此,苏联宪法一直保留各加盟共和国可以退出苏联的权利。也因此,一九九一年苏联解体,不论你赞成与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符合马列理论和普世价值。

中共继承苏共民族政策分析

回头再看中共的民族政策。一九四九年建国后中共制订“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宪法第四条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六十年来,中共从来不提列宁的“民族自决”理论。为什么他们早期在苏区承认蒙、藏、台、回等民族可以脱离中国,甚至毛曾经主张“中国各省独立”,而建国后又“不可分离”呢?那只能说,在民族问题上,大一统主义压倒了马列主义。因此,摆脱苏联民族政策之说,完全是一个假命题,中共和苏共的民族政策立足点并无依从关系。周恩来曾对中共不实行“民族自决”,作过巧言令色的辩解,我已在本刊去年五月号专题中作过剖析。

另一方面,中共又有承继苏共民族政策之处,那就是理论与实践的严重脱节。

一、实行中央高度集权体制,违背了联邦制原则。虽然按照宪法苏联实行全苏与各共和国分权的联邦制,但随着斯大林独裁的形成与加剧,各共和国享有的主权地位,已名存而实亡。各共和国应有的地方政经文化自主权,被中央统一指令所取代。后果是造成了全苏和各民族公开和隐蔽的矛盾与冲突。

二、严重忽视各民族的差异,忽视民族问题的复杂性与长期性。斯大林在一九三九年继宣布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后,认为“民族矛盾和互不信任,也随着剥削制度的消灭而不存在。”一九六一年苏共二十二大也宣布“苏联各族人们已形成了一个新的历史共同体:苏联人民”,各加盟共和国疆界已失去原来的意义。勃列日涅夫统治时期,更宣布“苏联建成发达社会主义,已彻底和一劳永逸地解决了民族问题。”其实,苏联各族之间矛盾冲突与分离主义,直到苏联解体未平息。

三、用阶级斗争方式解决民族问题,加深了民族矛盾。斯大林一方面宣扬强行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的胜利,一方面又强调阶级斗争更趋尖锐化观点,要坚决打击“地方民族主义”。斯大林三十年代因农业集体化造成大饥荒,死人数百万;肃反中又杀害不少民族干部;苏德战争前将五百万少数民族强迁至西伯利亚。反犹太人运动、反乌克兰民族阵线,清洗、镇压,直至六十年代。近年史家揭露,苏德战争中苏军与公民叛变投敌达百万之众,少数民族比重很大。是苏共民族压迫所致。

四、宣扬大俄罗斯沙文主义,激化非俄罗斯的民族主义,宣称苏联是以“伟大俄罗斯民族为中心”的统一多民族国家,违背民族平等的原则。在各共和国强制推行俄语,规定俄语为学校的必修课,将俄语定为国语,“统一语言”,非俄语受到歧视,引起各少数民族强烈不满,并爆发大规模示威游行,反对俄罗斯化。显示语言作为民族最顽强特征的独立性。

苏联解体,苏共民族体制失败

以上诸点反映苏共的民族政策,虽然在理论上有其合理成分,“自决论”已融入普世价值之中,然而在实践上,完全被政治体制“一党专政”(苏共的一党制非常彻底,连中共式的花瓶党也不容生存)的极权主义所淹没,“民族自决”也就有名无实。各加盟共和国已沦为大俄罗斯民族的附庸,政治上听命于苏共政治局,经济上成为中央计划的配件公司。畸形的单一化生产和封闭体制使他们的产值、国民收入、消费水准明显低于全苏水平。七十年的苏维埃联邦制,对各少数民族失去凝聚力,早已离心离德的波罗的海三小国终于在戈尔巴乔夫的开放政策之下,首举义旗,一九九○年三月宣布独立,一九九一年八一九事件后,苏共被取缔,不过一年多功夫,庞然大物苏联便告解体。

苏共民族政策的上述弊端,恰恰成为中共民族政策的主流和主导成分。毛时代的中央集权、阶级斗争统驭一切和大汉族主义,比苏共有过之无不及,在毛的指示“民族问题,说到底是阶级斗争问题”之下,各族人民少不了挨批挨斗、被捕被杀,比列宁说“俄国是各族人民的监狱”好不到哪里去。在中国的几大民族中,除了蒙族的同化程度较高外,藏族、维吾尔族和台湾人的分离倾向始终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在毛后三十年,民族骚乱暴动,迄今此起彼伏。

可见,中国与苏联民族政策的承继关系,是取其恶而扬其善的关系。中国有无可能重蹈苏联“覆辙”的问题,从中共对戈尔巴乔夫的评价,已可看出端倪。在苏联解体后,由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江流主持的研究表明,中国当局的结论是认为“戈尔巴乔夫推行错误的改革路线,导致民族危机爆发和苏联解体”(《苏联剧变研究》社科文献出版社,一九九四年)。
对戈氏的具体指责是:否定苏联几十年的成就;用资本主义模式改造苏联社会;贬低和取消苏共的领导地位(苏联七七宪法取消“无产阶级专政”,九○年二月废除宪法第六条:苏共是苏联社会的领导力量);实行多党制(一九九一年全苏政党二十多个,各共和国政党五百多个);实行公开自由竞选。

戈尔巴乔夫的政治改革,自然要削弱中央集权制,要放权。在经济上,戈氏承认各共和国的“经济主权”,土地自然资源归共和国所有,联盟预算由共和国控制,境内企业归共和国所有——都被中共认为是为各共和国独立提供了物质基础。

中国民族关系重建要过三关

苏联解体,至今近二十年,中共的噩梦已转化成有效防堵,一切反戈氏改革而行。从软禁赵紫阳到镇压西藏、维族的暴乱,都在这个轨道上运行。北京深知,概括苏联解体的教训,根本原因在于他们奉行“民族自决”原则,戈氏改革只是政治体制转变必然触及民族问题、落实民族自决而已。中共早已堵死了自决之路。

但是,苏联之解体,既是不可避免的必然,那么,中国专制制度维持的大一统,又有什么理据万古长青?已经闻到叩门声的政治体制改革中,现行民族架构,还能维持多久?恐怕也用得上新疆中共统治者王乐泉的一句话:“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在那一天来临时,可以预期中国的改革群与思想界必然要面对下列三大问题:

一、展开“民族自决权”大辩论。看看这一价值观多大程度上可以为中国人所接受?同时给予大一统史观以新的评价。

二、展开“全民公决”大辩论。全民投票公决有争议的重大问题,是民主的最高形式。苏共党章有“党内辩论”规定,苏联宪法有“全民公决”条款。中国则与此绝缘,而面临国家统独问题时,“公决”是不可少的手段。

三、确立各民族遵守和平、法制、非暴力原则解决国家认同和民族独立的争端。
只有过了上面三关,清除民族平等道路上的思想障碍,以修宪形式肯定共识,才有希望实现重建中华各民族相互关系的新架构。

不少人提出的理想是建立“中华联邦”。鉴于苏维埃联邦的兴亡教训,和汉民族在现中国人口中的压倒多数(占人口比率九成一,俄罗斯族只占全苏人口五成二),“中华联邦”将是一项巨大、艰难而复杂的民族工程。前景不论如何,可以断言的是,现行中共独霸之下的民族架构一定要予以改造或废除。

(2009年7月20日香港,金钟﹕开放杂志总编辑)(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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