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和母亲(136)

地狱恶鬼说有罪 天国佛主言辉煌
张霜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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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判决书下来了,虽然是在意料之中,但是真正看到还是心里吃了一惊,年近七十的父亲竟然被非法判刑七年,中共法院竟如此对待善良无辜的父亲,可见他们对一个有正信的人是多么的仇恨与害怕啊!觉者说过,打击善的,一定是恶的。自古以来正邪不两立,遍观东土上下,像我父亲这样正直善良的人,在中共的伪政府统治区受到非法审批并置以重刑的,绝对不是个别现象。

判决书的号码是:〔2009〕市刑初字第125号。上面写道: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查院指派检查员于晓伟、张晓辉出庭支持公诉。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查院指控:被告人张兴武为制作、传播法轮功宣传品,在家中通过互联网下载有关法轮功信息后,制作“九评共产党”,“我们告诉未来”等含有法轮功内容的光盘269张,《转法轮》、《九评共产党》及其它书籍210余册。这就是父亲的全部罪状了。

他们给予父亲的“罪名”是: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兴武违反国家规定,制作某教宣传品,宣扬某教,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但判决书中又说:关于被告人张兴武查获的210册书,合议庭据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张光武本人在家中无法制作出扣押的《转法轮》、《九评共产党》等含有法轮功内容的书籍……那么他们所谓罪证中的书籍又不是制作,只是存放了而已。判书中还说:被告人张兴武在明知某人购买设备制作法轮功书籍的情况下,仍帮助、安装、调试电脑等,被告人张兴武基于共同犯罪的故意,应当对某人制作204本书的行为承担责任。这是什么意思?一会是存放书,一会是修机器?到底控罪是什么?是为什么要承担责任,承担多少?动用大量防暴警察,逮捕围观群众,阻止律师上庭等等,这样大张旗鼓的闹剧怎么就以这样一张前言不搭后语的判决书草草收场?由此可见,中国的司法制度是如何的不严谨,而对善良民众的审判又是怎样的混乱和随心所欲。

最后的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张兴武犯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即自2008年7月17日起至2015年7月16日止)
二、随案移交作案工具。被告张兴武所有的电脑主机四台、电脑显示器一台、电脑主机硬盘六个、移动硬盘一个、内存条一个、读卡器一个、蓝牙接收器一具、惠普打机二台、爱普生打印机一台、佳能打印机三台、爱华录音机一台、含有法轮功光盘269张、《转法轮》、《九评共产党》及其它含有法轮功内容的书籍210册。予以没收。
审判长 王利民
审判员 王卫
审判员 吕青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刘笑天

没收的东西列了清单,但这也只是一部分,判决书中没列出的东西还有,而且不只一件。母亲能清楚记得的就还有去向不明的高档液晶显示器一台、高档手机两部、广告纸一箱等等,这都是法院清单上没有的物品。母亲手里有一份清单,是通过律师从派出所要到的,这两份清单就大不相同。其实即使是母亲手里的那份清单就已经不是完整的了,因为他们在半个月的抄家中,都拿走了什么,父母是很难想起来的,不到用的时候谁家都不会知道少了什么,但最明显的是刚买的两部高档手机,因为这是他们常用又很珍惜的东西,现在家中只留下了从手机身上剥下来的塑料外套,手机早已不知被哪个“执法人员”顺手牵羊据为己有了。这种抄家是什么意思?这不是抢劫是什么?案子在运作中几个月不给母亲家门钥匙,说要找证据,找来找去,证据就是从我们家抄去那几张光盘,够判七年刑的吗?不怪那天刘律师打电话问法官判多少时,那法官竟怎么也不告诉她,吱吱唔唔的就挂了电话。

以上就是邪党法院所列举的“有罪事实”,他们能列举的罪证就是抄家时抄出的父亲所有的几本书和光盘了,而且还装模作样的审定父亲没有做书的能力,那么那些书他也只是收藏而已了。剩余的各式各样内容的二百多张光盘就要判七年吗?这是根据哪条法律?不过邪恶就是邪恶,他们什么时候讲过道理呢?在他们头脑中好像只有把人关起来这一条路来对付民众了,在和谐社会里只要发出不和谐音,那就只有被“和谐”了,可是这种桀纣之虐又能维持多久呢?

老爸被判刑七年,我的心真是苦苦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听到父亲的声音。父亲性格开朗乐观、助人为乐,同时又多才多艺、天资聪颖,是一个真正的民族精英。他一辈子献身于教育事业,无怨无悔,也可算是桃李满天下了,与他接触的人没有一个不被他的个人魅力折服。他从来不求国家给他什么回报,没想到退休了,竟没有享受过一刻平安,两进大牢,年逾古稀竟然又被判刑7年,他干什么了?不就是为祛病健身炼功了吗?不就是收藏了关于自己信仰的一些光盘和书籍吗?中共,中共,邪灵中共,这个魔鬼已经是赤裸裸的了,它要关谁是不需要什么理由的。父亲的案例再什么审,也不至于判七年;小姨子杰无论怎么说也不应该抓去劳教;那苗培华呢,就更不应该被抓了,她是一个自由公民,坐车上街,那不是很平常的事吗?怎么能像对待逃犯一样把她抓起来?中共伪政权真是被民众吓到了疯狂的地步了。邪恶把他们,包括我父亲抓起来,是因为他们的一身正气使它们害怕。作为一个法轮功学员,能在正邪大战中为证实佛法在宇宙建立威德,这是生命求之不可得的荣耀,父亲能在这个时刻坚定正信,维护宇宙大法,他的生命是最幸运的生命,我应该为他而深感自豪才对。我想,就像师父说的那样,在修炼中出现的任何事情都是好事,慢慢的,我的心就平静下来了。

修炼是苦的,但修炼的结果却很辉煌。中共虽然用各种极端的手段不断给我和我的全家带来苦难,可这些苦难只能是我们上升的阶梯,过去十年中它没有打倒我们,将来更不会。我们一定会在中共制造的苦难阶梯上,慢慢地修正自己,在痛苦的过程中修去我们所有的执著,在这千载难逢的乱世洪流中讲真相,救度众生,同时走向自己正法修炼的新境界。

背景

父亲张兴武

67岁,山东济南教育学院物理教授

母亲刘品杰

67岁,济南半导体研究所退休员工,两人于1995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严格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1999年7月以后,两人被降职降薪,数次拘留及抄家。2000年离家出走,四处流浪。2001年1月1日以“宣传法轮功”为罪名双双被判处3年劳教,在劳教所中被迫劳动每天至少17个小时。期间,因为不肯写“决裂法轮功”的保证书,张兴武被连续2个6天6夜不许睡觉连番洗脑,刘品杰被两次加刑。2003年底出狱后仍然受到严重的监视盯梢,不准外游,不准办护照。

2008年7月16日晚上10点,济南市公安局及其下属单位魏家庄派出所20多名员警在专业开锁人员的协助下,没有任何理由破门而入,抄家抢掠,抄走大量私人物品,电脑,印表机各种机器及大量现金,银行卡,工资卡,同时绑架了张兴武、刘品杰。张兴武第二天送往济南看守所,济南市中区公安分局通知已经内定判刑XX年,此外任何消息无法得知。

办案主要负责人:
济南市检察院联络人张晓晖0531-85037729
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反X教大队长韩延青:0531-82746554
实施绑架派出所:济南市市中区魏家庄派出所派出所:0531-8615759:所长钟伟电话:13361012598
张兴武被关押看守所:济南看守所:531-85081900
531-82780056531,531-82795754531,531-85088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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