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看守所的“十字架”与“死人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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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6日讯】潍坊法轮功学员李修芬、高桂臻二零零九年八月被绑架到潍坊看守所,遭警察用酷刑“十字架”、“死人床”折磨。据悉,这种酷刑令人生不如死,一般人被绑一天,就会造成身体瘫痪,根本无法承受。而警察竟对李修芬、高桂臻绑上长达三十六小时不放。以下是李修芬自述遭迫害经历。

我叫李修芬,八月一日在租住的房屋中,被潍坊奎文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到潍坊看守。一同被绑架、关押的还有大法弟子高桂臻与及另一男性大法弟子。当晚男性大法弟子被转走。我和高桂臻在潍坊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在潍坊看守所这个人间地狱里,我俩受尽非人的酷刑折磨。

因我们没做任何触犯法律的事,被关押后,我坚决不配合中共警察,并喊“法轮大法好”。为此潍坊看守所警察用极为残酷的刑具“死人床”、“十字架”折磨我们,并对我们进行野蛮灌食、注射不明药物,致使我们长时间处于迷糊状态。

期间,女所长彭某及一监区警察大队长陈某,曾带领四个刑事犯把我与高桂臻轮流捆绑在十字架、死人床上,如果今天把我捆绑在十字架上,那就把高桂臻捆绑在死人床上;明天再换过来,再把我捆绑在死人床上,把高桂臻捆绑在十字架上。

这个十字架,用直径五公分、长约一点六米的铁管作横杠,用于固定大法弟子的脖子及两臂,铁管两端套上稍微细一点的铁管使之能长能短,目的是把大法弟子的两臂抻到最极限,细钢管头上钉有4公分左右的皮带,用来捆绑大法弟子的手臂;横铁管中间焊有两根五公分、长约一点五米左右的两根铁管、间距约十公分,中间焊有三根横铁管约十公分,像梯子形状,两长铁管两端各钉有五-六公分皮带,用来固定大法弟子的脚,就是把人四肢分开,成大字形捆绑。

我们被捆绑在十字架上时,因为四肢悬空吊挂,整个身体的着重点都落在两根竖的铁管上,警察为了不让人看出外伤,在上面垫一薄被褥。时间稍微一长,铁管就像刺进肉里一样,内脏疼痛得无法想像。警察每天从早上八点多将我们一直绑到晚上十点多,最长达三十六小时,期间不让大小便。此酷刑,会造成严重内伤,就是人死了也不会留下外伤。如果常人被绑一天下来,就会造成身体瘫痪,是常人无法承受的。


法轮功学员演示酷刑“死人床”

我们被绑在死人床上时,手脚都被六厘米铁环与手铐扣得死死的,想移动一下身体都很难,痛得实在忍不住的时候,往上移动一点,脚上的铁环与手铐勒得脚腕疼痛,往下移动一点,两只手的铁环与铐子勒得手腕疼痛。警察大队长陈某还阴险地对犯人说:“不要给她们弄出外伤来。”虽是这样,我的手腕还是被手铐嵌入肉中,血肉模糊;高桂臻两手腕都被勒起了两个大泡,十几天才消。

每次我们被绑在十字架或死人床上时,女医康某都要对我们野蛮灌食,或注射四瓶不明药物,甚至针头打歪了也不给拔下来重打,康某还说:“不用拔下来, 往肌肉里打一样吸收。”就是这样,那些犯人在警察陈某的操纵下,为了减刑,也想出一些点子迫害我们,如把葡萄水或野蛮灌食流出的异物抹在我们的脸上,就会招来很多的苍蝇落在脸上爬来爬去地嗡嗡响。

被绑在十字架、死人床上的过程真是生不如死。参与对我们野蛮灌食的还有:警察薛某、狱医朱某及4名刑事犯人。朱某不打自招的说:“我从‘七‧二零’以后就给你们(指大法弟子)灌食,直到现在。”

三十一日,我与高桂臻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潍坊看守所为了推脱责任,隐瞒实情把高桂臻劫持到望留中学非法关押,至今未放;我被劫持到昌邑新建的洗脑班迫害,五天后被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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