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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明截止使用 还有20亿元未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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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旭如、林沂锋台北29日电)消费券使用期限明天就是最后一天,但统计至28日止,还有新台币20.07亿元已发放消费券尚未兑付或使用,请民众把握时间使用,店家则可在11月2日前持券办理兑付。

为提振民间消费,维持台湾经济成长动能,政府今年 1月18日起,首开先例发放振兴经济消费券。财政部委托台湾银行等13家金融机构,自 1月19日起受理营业人兑领消费券款项。

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表示,消费券应发放金额为837.51亿元,已发放的消费券金额832.65亿元,占应发放比例99.42%,但有13.5万人未领取、4.86亿元消费券未发放。

消费券明天截止使用,根据经建会最新统计,截至9月28日止,累计已兑付消费券达812.58亿元,占已发放金额比例97.59%,仍有20.07亿元已发放消费券尚未被兑付或使用。

由消费券兑付时间来看,第一波兑付热潮出现在消费券发放后的第一个月内(正逢黄历新年期间),从1月18日至2月5日止,兑付金额就高达242.89亿元,占总金额近3成。

民众手上若仍有消费券,明天将是使用的最后一天,10月 1日起即无法使用,收到消费券的商家则可在11月 2日前向金融机构申请兑领款项,无论兑领张数与金额多寡,都不必支付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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