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人物
被中国政府以流氓手法包围了七十八天后,我和我的家人现在说:“中国的便衣特务是人类最下流的群体”,可能不会再有多少人反对我们的这一结论。今天,这个人类最下流的群体再次在光天化日之下再一次展示了他们的下流功底。
最近几年,国内外多有对这种非道德制度的批判者,大多数批判者认为,中国户籍制度的野蛮及对文明社会在人 和道德方面造成的伤害后果远比曾广受国际社会普遍痛斥的南非种族隔离制度给人类造成的伤害后果严重得多。
今天,郭飞熊别我而去,群车众警如临大敌,蜂拥而至,着实让我们再次零距离看到了这个政权的非同寻常的“强大”及非同寻常的怯弱!
昨日的便衣跟踪情况比往日简单了许多。但昨日晚上的几场聚会耽搁了例行的当日跟踪情况通报。今日早晨六点十分就有电话探问究竟,在此谢过!
胡、温及全体中国同胞,是到了我们民族成员全体必须反思的时候啦!人类历史上没有哪个国家的人民,为了心灵中的信仰,会在有政府的和平时期经 历着如此规模的、如此持久的、如此惨烈的灾难。这种仍在继续着的和平的今天的灾难,使数以千计的无辜同胞丧失了宝贵的生命,数以十万计的人民被剥夺了自 由。
长春市60岁的刘淑琴老人,六年里五次被非法抓捕劳教。老人异常平静地向我们讲述了她被野蛮折磨的经历。
胡佳再获诺贝尔和平奖提名
中国异议人士胡佳继去年被提名诺贝尔和平奖后,今年再次获得提名。据诺贝尔奖基金会(The Nobel Foundation)22日表示,2009年诺贝尔奖将于10月5日至12日公布。据悉今年角逐和平奖的人士包括,美国总统奥巴马及法国总统沙柯吉,前法裔哥伦比亚人质贝丹考(Ingrid Betancourt)。
(大纪元记者谢正华综合报导)广西南宁市律师刘中山于二零零六年被非法绑架并被判重刑七年,被送往宾阳县黎塘监狱非法关押迫害。三年来,多次遭到狱警和犯人毒打,无奈下绝食抗议。
丹麦民主人士纪念六四20周年
5月29日,丹麦部分民主人士来到中国驻丹麦使馆前,抗议中共政权20年前的六.四天安门大屠杀。
(大纪元记者关宇宁法国报导)“天安门上天色黯,地安门前黄花淡。昨晨大伙笑,今夜听鬼叫。年青冤魂冲不散,不离民主大祭坛。……炎黄子孙,国内国外,也许没同日的国庆,却有同日的国哀。……有一天,孩子问起你:为什么今天是假期?六月四日新重九,拜完阿姨拜舅舅。”这是游顺钊先生为六四所写的诗集《国哀》中的几句,为了出版纪念六四的诗集,游先生开始用书法作载体吸引人们来了解这书法背后的内涵。
在一份“沪委办发(二○○五)一九九号”官样文件中,记述了这样的政府政绩,该文件称:“……对在信访活 中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先后有六人被劳 教养,十七人被治安拘留,十五人被刑事拘留。”
“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我持函到闸北区信访办,被以莫须有‘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名处以刑事拘留一个月。二○○三年六月三日,在街道信访办被警察顾某某、翁某某、信访科长沈某某等人关押折磨近八个小时左右,将我双手反剪,屁股坐在椅子上,头掀到地上,身上留有多处伤痕(有照片)。最难磨灭的记忆事件是四月二十五日凌晨,被绑在市总 狱床上二十小时,致使便溺全身满床。
最近一段时间,各大媒体上都在鼓噪着说要杜绝假新闻,这着实让人诧异。制造了半个多世纪假新闻的中国媒体说要杜绝假新闻,我看没有那么容易,一则,这是由中宣部牵头的一次运,这无异于让一个久涉声色卖场的老鸨来大谈构建贞洁的工程蓝图,这岂不是自绝财源。
六年的时间里,黄伟被非法关押的时间达五年余。这,也是迄今看不到任何改变迹象的、实实在在存在着的真实。
在当今中国社会里,由于完全不受 督和制约,公权力的专横与任 已完全发展成了一种日常的政治生态。
从七月十二日始,就尽早结束陕西省、榆林市及靖边县三级地方政府的非法、野蛮关押国内外著名维权律师朱久虎及其他十一名涉油经营者的局面,我及许志勇博士、滕彪博士、李和平律师一同抵陕北靖边县。
上个月,我参加了几十家媒体在北 友谊宾馆召开的一个有涉圆明园防渗工程问题的研讨会,会后一记者问我此时想对政府说点什么,“当今的政府不做事,是对中国公民的最大善举”,我如是回答。
我的面前摆放着三个已死去孩子的材料,其中的两个孩子的照片已在我的写字桌上摆放久时。仅照片即能证明十一岁的小男孩高棣的活泼、聪明及帅气。
现在中央政府已明确规定,大学城不是教育事业,也就不是公共利益,法院根据广东省政府二○○二年一九七号文决定建大学城的文件来作为拆艺术村的法律文件依据。
艺术村除了不定期的进行艺术交流外,还举办“艺术节”。近年已举办过两届“小谷围艺术节”(在行将举行第三届“小谷围艺术节”之际,官商合体者的黑手伸向那里),邀请国内及海外艺术家聚会,举行画展、观摩、交流。它的影响是深远的。
被中外艺术界誉为与法国艺术家聚居地“蒙马特高地”媲美的广州小谷围艺术村已被广州市及广东省两级人民政府的恶行摧毁,但还未彻底摧毁。
每个稍微有一点现代文明社会常识者都晓得,如果没有刑事诉讼法律,那么,刑法对社会关系的保护及调整价值完全与聋子的耳朵之功效无异。没有宪政机制保障的《宪法》,与没有刑事诉讼法保障的实体刑法价值毫无二致。
二○○四年九月,上海徐汇区朱钢等九位教师在联合署名的信中写道:“上海永龙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徐汇房地产迁有限公司 迁。
黄老汉被摧毁前的家,距人民大会堂约三公里。就在黄老汉的房产被荡维废墟前的前几周,在人民大会堂里,近三千名人民代表激情难抑至雀跃,私有财产被纳入《宪法》的保护之列。
一九九九年还有这么一件事情,有一天一个朋友打来电话,说“过街天桥有一个很奇特的景观,你必须去看。”我到那一看,繁华的过街天桥挂着一条横幅,上面写着“寻找高智晟律师”,横幅下面是一对夫妇和三个孩子,其中一个是九岁的脑瘫病孩。
伟毅案是我律师生涯中一起刻骨铭心的案子,当时我的感情投入也是很深的,我们在给孩子打官司的过程中的付出,今天讲起来我自己都感动,但社会给我的更多。
我的一些案件但凡有一点意思的,或者说从新闻的角度看有些新闻亮点的,都是为弱势群体打的一些免费官司,给受害儿童提供了一些无偿的法律帮助,其余都是经济官司。
我曾有一篇文章题目为“政府不做事是对人民的最大善举”,事实上,它们不去做事也是对它们自身的一种善举,它们不做事则已,做即全做愚蠢事,这也符合规律,即一群无理 、无道德、完全无自重意识者,亦仅能若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