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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六合彩明牌解签诗 抓去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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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志原/台北报导〕妇人侯秀梅贩卖六合彩明牌并“解牌”,每份收费一百元,台北地院审理认为,这是在煽惑他人赌博、助长赌风、败坏社会风气,昨依“煽惑他人犯罪”罪,判她拘役30天,可易科罚金3万元,因她认罪,获缓刑2年。

记者昨到侯妇遭逮的万华龙山寺前广场,侯妇未出现,本人也已搬离三重住所,但案发地仍有许多男女聚集研究明牌。

*彩迷吓到:会被关喔!*

附近也有店家公然贩卖明牌,生意不错,但店家强调,卖的是合法的大乐透明牌,不是六合彩明牌;彩迷“阿文”说,大家是“互相参考”,都是希望发财,不是卖明牌,头一次听到有人因此被抓还判刑。

54岁侯妇于今年3月24日,在北市龙山寺前广场摆摊,贩卖六合彩及大乐透明牌,正当与欧姓男子交易并解说分析牌号时,即被警方逮捕。

警方认为侯妇卖的六合彩明牌,是助长地下六合彩签赌,涉及“煽惑他人犯罪”罪,将她送办,至于大乐透明牌,因大乐透是政府核准发行,这部分并未违法。

台北地院考量侯妇已坦承犯行,深具悔意,且年事已高,谋生不易,虽判有罪,但予缓刑2年。

资深法官指出,贩卖明牌的行为很常见,但检警较少针对此类案件侦办,依据司法院刑事法律问题研究汇编,贩卖大家乐“签诗”,是公然蛊惑不特定人签赌,已属触法,依此意旨,贩卖六合彩明牌,也构成“煽惑他人犯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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