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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滥权监听 民进党拟修5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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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1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湾台北报导)日前特侦组违法监听,引爆9月政争,检察总长黄世铭因泄密遭起诉。民进党认为应从制度面重建,提出应修5法,包括2项作用法〈通讯保障及监察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法院组织法〉、〈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组织条例〉和〈调查局组织法〉等3项组织法。

黄世铭因泄密遭起诉。民进党团3日宣示,要用正面、建设性的态度,来面对9月政争,民进党总召柯建铭宣布,5套修正草案今天中午前送议事处后,盼程序委员会能排入周五(8日)的院会议程。

立委吴宜臻表示,这次党版最大制度上的改变,是让通讯监察的建置机关,不再留在法务部调查局和内政部警政署,而改隶台湾高等法院,机房设备亦全部改移于此,希望能有效改善中立性遭质疑的问题。

民进党书记长吴秉叡指出,修改〈通保法〉主要是希望未来明定犯罪监听、国安监听中明定监听资料,不得作为刑事审判以外的用途。

吴秉叡进一步说明,民进党团版本将明定,检警调取通联纪录时,应向法院声请核发调取票,且犯罪监听的执行方式须限定为“同步监听”,才不会使监听量“大而无当”。

另外,通讯监察结束后,若检察官及工作机关逾1个月仍未向法院陈报,承办法官应主动通知受监察人,必须实践“主动通知义务”。为让通讯监察程序透明,还要建立“通讯监察程序之履历制度”,让通讯监察书的声请、核发、执行等都与台湾高等法院通讯监察管理系统连线。◇

(责任编辑: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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