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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政府吁请业者勿提供含酒饮品予儿童及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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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6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简惠敏台湾屏东报导)近来天气炎热,市售手摇饮料店,推出含酒精饮料,吸引学生饮用,屏东县政府11日吁请业者勿提供含酒饮品予儿童及少年,并请民众如发现烟酒不法情事,请拨打08-7323848或110或0800-867890检举。

屏东县府财政处表示,有饮料店为吸引消费者目光,纷纷推出创意新品,研发酒精饮料,于饮料中加入啤酒或威士忌等酒品,甚至有业者于学生聚集的补习街,大剌剌推出18岁以下也能喝的“红酒饮料”,无疑是鼓励青少年饮酒。

财政处表示,依照“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43条规定:儿童及少年不得为下列行为:一、吸烟、饮酒、嚼槟榔。…任何人均不得供应第一项之物质、物品予儿童及少年。”,违者依同法第91条第2项规定,处新台币3千元以上1万5千元以下罚锾。

财政处呼吁民众选购酒品时,确实认明载有优质酒类认证红色(W)标志的酒品,切勿购买来路不明的烟酒。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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