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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报经费 前体委会副主委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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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3日电)前体委会副主委李高祥被控办理路跑活动时,指示路跑协会人员浮编预算经费,以不实的经费结算表请款。高院判李10月徒刑。

根据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民国96年8月间,“入联、返联”议题引发社会热烈讨论。行政院为凝聚全民力量,向世人展现台湾加入联合国决心,要求体委会举办全国性体育运动,由李高祥筹划相关事宜。

但李高祥被控在规划入联路跑活动时,指使时任路跑协会秘书长陈华恒、副秘书长贺丽琼将预算拉高,使路跑协会因此诈领新台币220万多元的不法利益。

法院一审认为,李高祥仅指示陈华恒、贺丽琼浮编预算,对于2人以不实结算表、会计凭证请领补助费用的犯行,事先并不知道,仅依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权力,教唆共同犯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罪,判处李高祥有期徒刑10月。

陈华恒、贺丽琼已分别被判刑5月,缓刑2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提供60小时义务劳务确定。

高院二审认为李高祥图利路跑协会,依教唆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罪及对主管事务直接图利罪,判处应执行有期徒刑6年,褫夺公权4年。

高院更一审审理认为,李高祥想图的是“办理入联路跑”的无形利益,并无图利特定人,不构成贪污治罪条例的图利罪,仅以教唆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罪判处10月徒刑,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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