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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环曼哈顿岛驾驶被告提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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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3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任倩雪纽约报导)3月4日,纽约州高等法院对在曼哈顿岛超速驾驶宝马跑车的被告唐亚当(Adam Tang音译)进行了提审。被告于2013年8月中,用24分7秒的时间环曼哈顿岛行驶了26.9英里,后来将整个超速驾驶过程制作成Video贴到Youtube 网上。当天辩护律师和被告都出席了庭审,法官并没有对案子做任何判定,被告还将在4月1日再次出庭。

被告名叫唐亚当, 今年30岁,是加拿大人,曾在“英属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BC: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就读经济学和政治学。因为在曼哈顿岛的高速路上超速驾驶宝马,他被警方于2013年9月5日晚6点半被纽约市警局25分局两名侦探逮捕。当时他以155mph的速度驾驶。之后嫌犯由两名纽约市警察局的侦探带到曼哈顿中心登记处(Manhattan Central Booking)。警方之后于夜里两点他的宝马车拖走。他被指控犯有 “鲁莽危害、鲁莽驾驶、超速、交通违规等其他罪行。警方的监视视频捕捉了他驾驶2006年版宝马车高速环岛行驶的过程。

根据“自愿信息披露表格”(VDF: Voluntary Disclosure Form)提供的信息,唐亚当由于在欧洲股票市场做“日间交易员”,欧洲的股票交易市场开盘很早,他要很早起来驾车去上班。唐亚当称他从12岁时就开始驾车,曾经吃过罚单,高中的时候曾因超速驾驶车被拿走。他曾上过宝马驾驶的高级(Camp)课程。在加拿大,他曾经驾车从卡尔加里(Calgary)行驶到纽约,一共花了38个小时,全程为4300英里。唐亚当说,他已习惯了长途(高速)驾驶。这次,他以155迈的时速驾驶是为了配合当时车里的音乐“AfroduckProduction”播放的速度,而且他说他还能开得更快,他可以19分钟就完成这段行程。

根据犯罪嫌疑人本人的证词,当时交通阻塞,他在所有的交通灯处都停车了,只有一个人比他的车速快,于是他就超过该人的车。嫌犯的辩护律师称,被告在加拿大受过良好的教育,他有加拿大国籍,没有意图留在美国,因此希望他能获得保释,并把护照取回来等。而且他的父亲是名成功的商人,母亲是律师。因此他的超速驾驶不能代表他的品行不好。

(责任编辑:Aric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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