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立院三读 金门雷区地可有条件申请返还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5月26日报导】(中央社台北26日电)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离岛建设条例部分条文,金门雷区范围土地,只要居民提出合理证明,5年内可申请“返还”。

三读修正通过条文规定,非经征收或价购等程序有偿取得登记为公有者,中华民国60年4月30日布雷前的原权利人、合于民法规定时效完成取得土地所有权的占有人或其继承人,得在104年5月26日修正条文施行日起5年内,向土地所在地政机关申请返还。

三读修正通过条文规定,雷区原土地管理机关有继续使用土地必要者,应依法向土地所有权人租用、价购或征收;申请土地返还不受都市计划法或地方政府公产管理法令等规定限制。

金门县选举区选出的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杨应雄受访表示,这是金门人期待已久的还地政策,据统计约有300公顷。

另外,三读修正通过条文规定,为保障离岛地区学生受教权,离岛地区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初聘教师应实际服务6年以上,始得提出申请介聘到台湾本岛地区学校。

实际服务年限,三读修正通过条文规定,除育婴或应征服兵役留职停薪者,应扣除各项留职停薪年资;以实际服务现职学校年资为限。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