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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案大事记 争议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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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7月11日讯】美河市案仲裁结果今天出炉,仲裁庭判断北市府权益分配比例由30.75%提高到45.4469%,日胜生需返还北市府新台币33亿5088万3636元。

该案自民国90年签约,中间经历马英九、郝龙斌、柯文哲3任台北市长,以及权益分配谈判、监察院纠正、前官员遭判刑等过程,以下是美河市案大事记:

–90年,北市捷运工程局与日胜生签约,联合开发捷运小碧潭站共构宅美河市(捷运新店机厂联合开发案)。

–96年,时任北市副市长林崇一和日胜生确定权益分配比例,为市府30.75%、日胜生69.25%,经时任市长郝龙斌核定。

–101年,监察院纠正北市府,美河市案低估土地成本、高估建物成本,损失新台币100亿元,并弹劾前台北市捷运工程局长常岐德、前联合开发处长高嘉浓等人。

–103年,北市府重新鉴价,要求日胜生返还76.9亿元。日胜生不服提起仲裁。

台北地检署侦办美河市案,认定前捷运工程局联开处长高嘉浓、前课长王铭藏伪造鉴价报告,涉嫌图利日胜生,导致北巿府损失逾20亿元,依贪污治罪条例的图利罪及伪造文书等罪嫌起诉高王2人。

–104年,北市府发现日胜生疑短报建坪8666坪、占9%,市长柯文哲怒呛要告日胜生“诈欺”,并将仲裁金额提高到113亿元。

同年台北地院宣判美河市案,认定高嘉浓和王铭藏用伪造的鉴价报告图利日胜生,害台北市府损失新台币5亿元,分别判高、王10年和4年徒刑。柯文哲讽刺,本案没有长官指使,也没人行贿,“只有2个小官很贱”,自动图利他人。

–105年,仲裁结果出炉,北市府权益分配比例由30.75%提高到45.4469%,北市府向日胜生讨回新台币33亿5088万3636元。(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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