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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校护帮学生换药?台教部:未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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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1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湾台北报导)有关校园护理师依法不可帮受伤学生用药或换药疑虑,对此,卫福部4日对外澄清,卫福部从来没有过这项禁令,校护基于专业可以帮学生简易伤口处理,不解教育部所称的依据怎么来的,教育部4日也澄清,并未发文禁止校护换药。教育部询问报载的几所大专校院,校方也都说没有禁止校护换药或用药。

卫福部医事司长石崇良今4日表示,6年前有家长要求学校的护理师,替患有糖尿病的学童施打胰岛素,因校方担心代打的疑虑,因此特地发公文规定“家长依医师处方取得药品后,才可转交校园护理人员代打”。他说,据《紧急医疗法》规定,校护都具有护理师资格,都可替受伤学童处理伤口,若评估有需要再协助就医。

去年8月大专校院卫生保健组长及学校护理人员研习会中,一些与会者反应校园用药跟给药的疑虑,因此教育部便和卫福部讨论。卫福部在去年12月回文指,换药若是简单的伤口处理,护理人员可依规定药品护理、处理;若经专业判断是需要由医师诊治情况,则请伤者前往医疗机构处理。

教育部综合规划司长黄雯玲表示,这份公文还没有发给学校,因此也没有像报纸所说,今年1月1日起不准学校换药的事情。学校主要疑虑是像优碘这类指示用药,校护是否能够使用?目前和卫福部讨论,初步认为优碘是校护必备药品,应可使用。详细规范待两部会讨论确定后,会以公文的方式让学校有所依循。

部分媒体也提出101年公文做佐证,指教育部“超译”公文,禁止校护用药。黄雯玲表示,这份公文是针对糖尿病童是否能由校护协助用药,卫福部认为要有医嘱,但大部分学校都没有配置医生,该做法确实对学校有些困扰,教育部近年也和卫福部协商。教育部是将卫福部“原文”转传给各级学校,并没有解读和扩大的意思。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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