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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权状未拿到 旧地被动工 高市:卡在讼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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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3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怡欣台湾高雄报导)高市陈姓民众在网路爆料指,他父亲的土地消失了、疑被高市府登记给他人,到相关单位也要不到合理答案,心想:我爸土地极有可能被吃掉了,气到他都哭了。高市地政局8日澄清,土地没有消失,他爸换到新地段,等程序完成后,拿旧权状换新权状,地政局已命重划会在司法判决确定后,即刻办理产权登记给他父亲,以确保其权益。

陈姓民众表示,他父亲74年完全持分的土地,因95年参加自办重划,土地重新分配,因故还未完成程序,而就在握有权状、不知情、完全未被告知下,高雄市政府于103年9月将土地登记给他人,如今建商在该地打地基盖起房子。文中表示,他带着愤怒到土地开发处询问,承办员与科长坚持是没错、是依法行政。

对此,高市地政局澄清,他爸爸参加自办市地重划土地,重划后获得新分配的地段,但是因为他受配的新地段原地主正在与重划会诉讼中,还没判决确定前,该地暂未登记给他爸爸。地政局说,陈姓民众早知道已分配到新地段,旧地也配给其他地主了,并且101年10月29日起至101年11月28日止公告期间,新旧地主间均无异议;而且,陈姓地主也于97年8月领走原地上建物拆迁补偿费,所以,事情并非陈姓民众所称的“土地消失、建物被强迫拆迁。”

高市府于103年9月准予办理土地登记予新地主,因此,才有新地主开始挖地基盖房子情形。至于,陈姓民众父亲手上持有重划前旧地号之土地权状,在诉讼结果确定且完成土地登记后,地政事务所即会通知地主换发重划后土地权状。

责任编辑: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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