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律師李昱函案開庭 法院阻王宇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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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10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洪寧報導)「709」案辯護李昱函律師被羈押4年,案件於10月20日上午在瀋陽市和平區法院開庭。王宇律師向法官遞交委託辯護授權委託書被拒。

王宇20日下午在推特上發布消息說,19日中午,王宇律師到瀋陽向主審法官薛思林遞交了委託辯護的授權委託書,同時提到,強制措施是有期限的,不能無限期延長。

薛思林則要求提交所謂的「解除取保候審通知」,並稱他現在正在審理一個案件已經被採取18年強制措施了。

王宇當場提出質疑:法律上對辯護人沒有這種額外的要求,希望作為法官應該回到法律上來。

「這完全顛覆了我對法律的認知!這就是依法治國?作為一名法官,難道他對此感到自豪?」王宇說,「相關部門就是想 『以壓代判』,不管你認不認罪,先關你再說。」

20日早上,法院外加強了戒備,謝陽等律師及數位公民到達法院外,被警察攔截,幾人一起合影也被粗暴阻撓。

當天,和平區法院停止辦理一切業務,禁止人員入內。

公開資料顯示,李昱函是遼寧省瀋陽市人,前北京市敦信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2015年709律師大抓捕期間,曾為王宇做辯護律師,成為當局打壓的對象。

「709」案發生於2015年7月9日,當局在全國範圍對維權律師進行大抓捕。王宇是第一位被抓的人權律師。

李昱函的弟弟李永生,參加了10月20日上午的庭審,下午則被禁,李永生在法院外強烈抗議,隨後被警察骗進法院,帶到一個小屋子裡,直到晚上庭審結束才被放出。

他在錄製的視頻中表示,對此非常憤怒。

此前,李永生曾將案件相關控告材料寄給和平區檢察院,但檢察院稱沒有收到,此次他又重新遞交了材料。

李昱函於2017年10月9日在瀋陽市辦案時,被和平分局警察帶走,同年11月15日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批捕,2018年3月,李昱函又被加控「詐騙罪」,羈押在瀋陽市第一看守所。控罪理由是李昱函到北京上訪及為她持有殘疾證的兒子辦理低保。

李昱函被關押期間,曾遭到看守所逼供和虐待,她絕食抗議被灌食,導致心臟、胃、肝、雙膝半月板、脊椎等方面疾病加重,律師曾多次要求保外就醫都被拒絕。

今年3月,辯護律師藺其磊會見後表示,李昱函透露,瀋陽和平區法院法官於1月7日提審她時,強迫她認罪被拒絕。

藺其磊質疑,當局是想用無限期延長審判時間的辦法折磨李昱函。

包龍軍律師20日發推文指,李昱函在瀋陽羈押了4年,不審不判,又突然於20號開庭,「沒有最高法的縱容,能延4年?」

責任編輯: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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