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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鼠器捉到土撥鼠 柯克蘭居民被市政開罰單

蒙特利爾西島居民佩拉因自家土地上的捕鼠籠捉到一隻土撥鼠,致電市政詢問如何處置,結果被市政調查員開了罰單,最後是法院判她無罪。圖為一隻土撥鼠。(Foto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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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5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瑞加拿大蒙特利爾編譯報導)據每日新聞(La Pressed)報導,蒙特利爾西島柯克蘭(Kirkland)市居民佩拉(Catherine Perras)致電市政,詢問如何處置在自家土地上捉到的土撥鼠。她非但沒有得到幫助,相反,市政調查員上門看到捕鼠器後,以違反狩獵捕捉動物的禁令為由,向她開出罰單。

柯克蘭的市政章程規定,禁止「狩獵或設置陷阱捕捉動物,除非是市政府為了大眾利益而為之」。按照調查員傑基.岑奇(Jackie Cenci)的說法:在該市,人們不得打擾土撥鼠的存在。

該案件後被轉到市法院,法官里士滿(Randall Richmond)在5月初做出裁決,認定佩拉無罪,因此佩拉之前收到與之相關的約150元罰單也不必交了。

法官認為,柯克蘭市議會實際上不可能通過其章程禁止捕獲土撥鼠和老鼠。

「當她(佩拉)打電話給市政府詢問應該如何處理土撥鼠時,市政府應該幫助她,而不是給她一張罰單。」法官表示,土撥鼠和老鼠都是齧齒動物,老鼠是對人有害的。佩拉女士試圖用捕鼠器滅鼠,只是在履行柯克蘭市在其附則中規定的義務……「對於土撥鼠,她選擇了不殺不傷動物的人道主義手段。」

佩拉本人沒有對違章罰單做出回應,也沒有到法院出庭為自己辯護。

隨後,柯克蘭市在一份電子郵件聲明中表示,將根據法官的判決,盡快審查其法規中有關城市野生動物的某些規定。

聲明還說,目前仍要求居民採取嚇跑動物的策略,使用籠子捕捉是最後一招,並且「只允許使用市政府提供的籠子捕捉器,在這種情況下,市民必須能夠證明他已嘗試了一切把動物嚇跑的手段。」

責任編輯:易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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