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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定南高道德标准回应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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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二十七日电)面对兼职领取车马费的问题,法务部长陈定南做出全数退还,并且不再领取相关兼职费用的宣示。对于连日来处理上的转折,陈定南今天在临时记者会也提出说明,而对于报载台北市长马英九的“高道德标准说”,陈定南认为马英九应该以同样标准检视自己。

法务部长陈定南上午在临时记者会上首先表示,中央部会首长多有兼职,这些兼职开会通知寄到部里都是幕僚过滤,权衡轻重排定行程表,他都是据此安排活动。由于中选会会议多为事务性,在此情况下,部里没有安排代理人参加;至于陆委会部分,每次开会都有个案要讨论,因此部里依往例都派人参加。对这两个兼职不去开会,是因为行程表未列,他本人不知道,车马费部分也未经手,直到日前在野党立委提出他才知道。

陈定南随后也解释“车马费”与“出席费”的不同,他指出,后者是一定要出席才能领取;车马费是兼职酬劳,而非以出席与否做为领取的必要条件。对于中选会开会兼职领取“车马费”,他自认善尽职责,提出建议包括建议选票圈章位置的有效认定范围,减少买票指定圈票位置的弊端;建议增列“排黑条款”;建议扩大投开票所管制区范围;建议取消选举经费上限。

虽然未去开会,但其实已善尽职责,不亚于任何开会的委员。陈定南并举出当初省长选举结余经费新币一千三百多万元全数捐给相关团体;国民旅游卡公务员休假动支额度归还国库;应邀参与座谈、演讲,从未领取车马费、出席费,来证明自己非“贪财之辈”。

对于在野党立委相继指他“冒领”中选会、陆委会车马费,甚至有人到地检署按铃控告,因此对于“退不退还”的问题,他个人认为在法令上站得住脚,若是退还,岂非坐实“冒领”、“心虚”。但今天有报纸报导马英九认为“退钱符合社会期待”,陈定南说,首先也确认这笔钱非“冒领”,既然法令上没有问题,就道德层面讨论,他愿接受马市长观点。

但既然马市长提出这样的高道德标准,他也希望马英九以同样标准衡量他在法务部长任内,兼任中选会、陆委会委员到底是如何处理车马费的问题。学法的陈定南指出,中选会委员一职,在法律上属于“身份”行为,一如公司董监事职务,以高道德标准来说是不能代理的,对于马英九担任部长时“大部分出席、少部分派人代理”,既然“马认为没有退的问题”,但又以高道德标准来看,他认为“派人代理,自己领取车马费”,其实在道德上也有瑕疵。

陈定南最后在记者会上宣布,自八十九年五月二十日法务部长就任以来,到他卸任的任内将不再领取相关兼职费用,已领取的部分,即便是派人代领,也都会全数退回,他希望马市长以同样标准要求自己,不要“严以待人、宽以待己”。而除了中选会车马费、陆委会兼职费,其他还有没有各项的兼职,陈定南指示幕僚下周一以前完成清查,将钱正式以书面、检具银行汇票还给支付车马费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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