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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垃圾可烧 政府恐月赔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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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钟丽华、何玉华/综合报导〕26座焚化厂明年将同时运转,届时每日垃圾处理量达到2万5千吨,扣除家户垃圾、一般事业废弃物,仍有3千吨缺口,如果找不到垃圾烧,无法满足各厂垃圾保证量,环保团体估计,未来政府每月恐要赔上千万元。

看守台湾协会执行长谢和霖说,无论是公有民营厂或民有民营厂,政府与业者会签下“垃圾保证量”,通常是每日处理量乘以0.85,政府必须负责找垃圾给业者烧,否则就要赔钱。但在全国实施垃圾强制分类下,垃圾量年年下降,以台中乌日厂而言,去年因为垃圾保证量不足,台中县政府就“赔”了1千万元。

垃圾愈来愈少 保证量不足

环保署官员也估计,未来2、3年内,因垃圾保证量不足问题会越来越严重。不仅民有民营乌日厂、苗栗厂会出问题,连公有民营溪州厂预估也将面临垃圾保证量不够;不过,还好公有民营厂契约只签个几年,不像民有民营厂一签20年,无法修约。

谢和霖解释,以目前家户垃圾每日1万5千吨,加上一般事业废弃物7千吨,总计每天只有2万2千吨垃圾可进焚化厂,但26座焚化厂运转,处理量达到2万5千吨。环保署宣称可以再找一般事业废弃物烧,但事实上,产业外移,加上资源回收,连一般事业废弃物都变少。

谢和霖说,如果无法达到垃圾保证量,按照公有民营厂的契约,加上损失的发电收入,平均一吨必须赔偿6百到7百元;如民有民营厂更高,每吨赔个1、2千元跑不掉。

一般事业废弃物也送进焚化厂

环保署长张国龙说,已规划未来所有一般事业废弃物与家户垃圾一样,全部都送进焚化厂处理,掩埋场专门处理焚化后的飞灰与灰渣。

台北县环保局课长陈文俊表示,焚化炉规划当初就包含处理一般事业废弃物,拿来焚烧一般事业废弃物,在安全及法令上都没有问题。

不过,谢和霖认为,政府未做好进场管制,难保有害的事业废弃物不会一并送到焚化厂处理;况且焚化厂业者可赚取一般事业废弃物的垃圾费用,兴建焚化厂的费用却由政府负担,不符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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