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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中介助中国器官买卖 台湾医生将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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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日讯】(大纪元记者安琪报导) 根据中国邮报(China Post)报导,台湾行政院卫生署(Department of Health, DOH)及大陆委员会(简称:陆委会) (Mainland Affairs Council, MAC)官员于10月29日在立法委员田秋堇小姐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三月曾协助访台的中国医生在台湾揽客推销来源不明肝脏移植手术的台湾中介医生们将受到法律制裁。

根据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保守估计,中国在2005年的死刑执行比例占全球的百分之八十。田委员指出,许多国际人权组织对中国频频判处死刑并处决犯人表示严正关切。而且有报告指称大部分被处决的犯人都正处于年轻力壮,这些人极有可能是因器官被强迫摘取后处决,并非是因为犯罪而被处死。

10月24日台湾的自由时报报导,天津第一中心医院(Tianjin First Central Hospital)的器官移植中心主任朱志军(Zhu Zhijun),在二位台湾医生陪同下,于今年三月藉来台医学交流访问之名推销中国肝脏移植手术,为将前往中国换肝的病人进行医疗评估。这所天津医院号称是全亚洲最大的换肝中心。

根据法轮功相关组织在2006年出版的一份报告描述,中国政府在没有事先经过当事人同意,便强迫摘取政治犯以及其他犯人的器官,这些器官随后被卖至器官移植专科医院。田委员指出,从遭处决犯人身上摘除的“年轻力壮”器官,可以高达新台币五百万卖给台湾病人。她进一步表示,中国组织“器官移植访问团”,向一些想前往中国进行器官移植的台湾人民,进行器官兜售与安排。中国方面宣称只需二至三周即可完成器官配对,以及安排所有其它相关事宜。田委员质疑中国俨然已经成了“移植器官贩卖超级市场”。

而根据自由时报数日前报导,嘉义泌尿科医师黄士维表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器官移植血液净化科主任林民专,每年也都会来台和换肾病人聚会。

在新闻发布会上,台湾卫生署医事处处长薛瑞元表示,协助来台大陆医生兜揽来源不明的器官移植手术,这些台湾医生们将因违反医疗道德而受罚。依情节轻重,可处以口头申诫至吊销医师执照不等的惩戒。陆委会法政处处长杨家骏说,中国医生非法在台湾从事医疗行为,将可被处以两年徒刑。

薛处长说,卫生署已经责成台北市卫生局对朱志军来台事件彻底调查,包括锁定一路陪同他作器官移植访问的二位台湾医生的身份。他补充说道,依据“海峡两岸管理条例”(Statute Governing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 people of the Taiwan Area and the Mainland Area),邀请朱志军来访的台湾南部高雄长庚纪念医院(Chang Gung Memorial Hospital)也须受到调查。

杨处长则进一步指出,在三、四家本地医院服务的医生疑似非法在台湾病人与中国大陆器官供应商间充当中介角色,这些帮助中国医生进行器官买卖的台湾医生一经查证属实将受到法律制裁。

纽约州注册律师朱婉琪女士表示,活摘器官移植在中国是一个暴利事业。她目前正为法轮功团体前往台湾,调查台湾与中国间商业性器官移植一事。她指出,根据台湾卫生署的数据,去年一整年台湾总共只有四百人接受器官移植手术,而值得注意的是,有超过七千人注册排队等待器官移植。

朱律师强调,台湾相关的法律应作适当修改,所有接受来源不明器官所做的移植手术,都应当视为非法。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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