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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传法草案减罚则?NCC:考量业者承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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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顾恒湛台北二十日电)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NCC)拟定的“通讯传播管理法草案”将罚锾级距修正为十倍为原则,引发媒改团体质疑是减罚则帮媒体业者卸责;NCC副主委石世豪今天表示,罚则的目的是要促使业者改善,重罚并非唯一的方法,还须考量业者的承受能力,才能达到最佳效果,NCC绝无偏袒任一方。

媒体改造学社召集人罗世宏上午表示,NCC新版通传法草案中将媒体违法的最高罚金新台币五千万元降为一百万元,无疑是帮媒体卸责,纵容媒体业者可以不断犯错,违反法令。石世豪在答复询问时,作以上说明。

另外,NCC相关官员进一步表示,草案罚则是以各类违规行为的态样及侵害法益可能性为判断,酌定罚锾额度。为避免罚锾差距过大,造成业者不可预期的罚则,及对主管机关授权过大疑虑,才将罚锾级距修正为十倍为原则,并辅以连续处罚,以符比例原则。

官员说,过去在罚则方面,往往对违规事件累积一定之数量才予以处罚,未来将采有违规即处罚的方式,看似罚则减轻,但实际处理起来,反而更能达到“促其改善”的目的。

他表示,通讯传播管理法草案汇整电信法与广播电视法、有线广播电视法、卫星广播电视法等广电三法,并把监理机制,从垂直转型为三层级的水平管制,整个法的概念完全改观,在罚则方面做高低的比较根本无意义。

至于媒改团体不满草案取消跨媒体经营限制及自制节目比例方面,NCC官员说,未来媒体的种类与平台越来越多,过去跨媒体经营限制是害怕媒体过度集中于某集团,但平台越来越多,已无此疑虑,限制就没有必要。自制节目在定义上本来就很难定义,到底要以资金或演员作为标准?实务上不太可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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