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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疑农村再生条例损及农户权益 明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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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17日电)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天审查“农村再生条例草案”,将设置新台币2000亿元农村再生基金,再造农村新面貌;但有立委质疑此条例恐因多数决违宪处置个人财产,争辩不下,明天续审。

经济委员会今天审查农委会所提“农村再生条例草案”,原本规划设置1500亿元农村再生基金,日前委员会审查时加码至2000亿元,因经费庞大,甚受瞩目。

不过,因为农村再生条例草案第 9条等数个条文所涉及的农村再造计划提及整合处理;且第 9条述及,农村社区内的在地组织及团体应予整合,并互推其中依法立案的单一组织或团体为代表(社区组织代表),依据社区居民需求,以农村社区为计划范围,共同拟订农村再生计划,报直辖市或县市主管机关核定。

立委林淑芬、田秋堇等一再质疑,恐怕衍生多数决强制决议后,因计划案内容强制处置意见不同的少数农户的财产与房宅,最后由立委李俊毅等人提临时提案,主张提出申请须召开公听会,广纳农户各种意见,并将公听会结论核定为计划内容,以保障个人财产权益。

对此,委员会主席翁重钧及立委林沧敏等人持不同看法,坚持采用农委会草案内容。翁重钧宣布,将李俊毅等人提案与农委会草案并陈。此条例草案全文42条,经济委员会今天尚未审查完毕,明天将继续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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