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老妪驾电动休闲车 没牌要罚

人气: 2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4月15日讯】 7000元罚单 引法错误

〔自由时报记者谢介裕/南投报导〕电动代步车种类繁多,连执法的警察都被考倒!南投市1名7旬老妪驾驶电动休闲车上路遭警方开1张7000元罚单,愤而向南投地方法院提出异议,法院14日审结,认定警方引用的法条有误,判决该罚单处分撤销;县警局交通队长陈靖平表示,将对同仁再教育,避免类似乌龙开单事件重演。

判决书指出,去年1月间,吴姓老妪驾驶休闲电动代步车上路,在南投市中兴路军功桥路段与1部汽车发生擦撞,结果老妪被撞伤,还被警方开了1张7000元罚单,令老妪与家属生气表示,发展休闲电动车替代燃料性动力机械,系政府推动节能减碳的重点之一,更何况,政府也未全面禁止或取缔电动车,以致绝大多数民众认为电动车上路是合法的,质疑警方针对该个案开单有失公允。

法院审理后,虽撤销原处分,但并非指老妪驾驶休闲电动代步车上路的行为不罚,而是警方引用法条有误。

监理站将请警重开罚单

判决书说,警方依“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2条第1项规定开单,问题是该法规范“非属汽车范围的动力机械”系挖土机、吊车等工程重机械或特种车辆,若未取得道路临时通行证可处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罚款。

该老妪所驾驶的休闲电动代步车应属“道路交通安全规则”里头规范的“非属汽车范围之动力机械”,因老妪未取得牌照或临时通行证而上路违反相关规定,依法只能处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款。

针对该案,南投监理站表示,待收到法院判决书后,将依程序函请警方依正确的法条重新开单。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