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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縣衛局稽查速食店油炸油使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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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 為維護民眾在外飲食之健康,桃園縣衛生局針對縣內連鎖速食業者進行油炸油使用情形稽查,共稽查32家,其中27家業者制定更換油品之標準作業程序,並留有紀錄表單可供查核,其餘5家業者因未制定標準作業程序,予以輔導改善,如限期改善不改善者,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條之規定將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桃園衛生局吳成方局長提醒餐飲業者,油炸用油應選用穩定度高之油炸油,其於靜置冷卻期間,應有良好之防護措施,例如:儲存時應加蓋隔絕空氣,並放置於陰涼乾燥遠離熱源之處,以避免油炸油脂快速氧化,並養成良好的用油習慣,在油炸過程中,應隨時把油炸過程產生之懸浮物質或沉澱之油渣予以去除,並應將油炸油以有效方法過濾,以減緩氧化之速度。

桃園衛生局提醒民眾在購買油炸食品時,應注意店家使用的油炸油,避免購買到外觀呈黑褐色、有泡沫及黏漬,氣味上有顯著異味的油炸油所烹調出來的食物,以免食入後造成健康的危害。(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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