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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司法专业判决 应兼顾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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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14日电)幼童遭性侵轻判、艺人贾静雯争女官司,近来都引发外界对法官判决的质疑。其实,法官在司法专业虽一般人所不及,但若无法怀有与当事人的“同理心”,质疑判决的声音恐难平息。

最近几个星期,高雄县甲仙乡女童遭性侵获轻判、花莲7人性侵智能障碍少女无罪,引起网友在“脸书(Facebook)”上的串连罢免法官,也引发外界对于法官判决偏离社会认知的讨论。

贾静雯争女风波,法官判决父母“共同监护”梧桐妹(贾静雯女儿),但贾静雯实际能实际监护到梧桐妹的时间却少得可怜,除引发艺人陶晶莹及女权团体不满外,也遭学者质疑法官误引加拿大法律。

几起事件看似没有关系,但是被摆进司法程序后,却得到了相同的结果,也就是民众对于法官判决产生质疑,会造就这样的原因,主因恐怕还是法官在司法专业的背后,缺乏了替当事人或被害人着想的同理心。

以儿童性侵案为例,不少网友质疑,如果是法官的家人受到过侵犯,就不会有轻判的可能性。但实际上,没有任何人希望法官的家人真正受到侵犯,会有类似的发言,最主要还是希望法官能够站在被害人及家属的立场“感同身受”罢了。

国民党立委赵丽云说,相关判决显示出法官看不见犯罪被害人,也忽略了犯罪被害人与家属的立场。赵丽云认为,司法专业人员应该自省,“毕竟当专业到一个程度,就变成铁石心肠”,失去一般人的正常感受,唯有自省才能重新找回“柔软的心”。

又拿梧桐妹事件来看,贾静雯与前夫关系不佳,法官还是判决了夫妻共同监护梧桐妹,恐怕会让后续梧桐妹的监护权产生更多问题,法官判决没有顾虑到夫妻关系不佳,恐怕难以共同监护梧桐妹的棘手问题。

法院判决贾静雯女儿应由夫妻双方“共同监护”,政治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刘宏恩认为,如果父母离婚后无法和谐相处,共同监护根本窒碍难行,而且会使离婚前的冲突继续延烧到离婚后。

从法官疑似收贿案开始,不少民众开始质疑台湾法官判决的公正性问题,但不论如何,法官如何在司法专业训练下,兼顾将心比心的考量当事人感受,并跟着社会认知与时俱进,做出合乎情理法的判决,将是一大考验,也才能够重拾民众对于司法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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