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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违反强制险 罚锾可分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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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汪淑芬台北17日电)交通部今天公布“违反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事件罚锾分期缴纳办法”,受罚者因故无法1次缴完罚款,可申请分期缴纳,最多18期。

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规定,未依规定投保者,处汽车所有人新台币3000元以上、1万5000元以下罚锾;处机车所有人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锾;如未投保肇事者,处6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锾,并扣留车辆牌照。

交通部说,考量受处罚人因经济或其他特殊因素无法1次缴纳罚锾,已会同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订定分期缴纳规定。

依据交通部公布的办法,违反强制险受处罚者申请分期缴罚锾,每期以1个月计算,参酌车辆定期检验日期及行车执照有效期间,总分期缴纳期限不得超过18期,除最后1期外,每期缴纳罚锾金额不得低于500元,并得再申请延期缴纳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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