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的真相:其他国家,罪恶感的秘密

张夏准(Ha-Joon 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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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贸易保护主义不利于经济发展,那么历史上最成功的两个经济体,又怎能如此深具保护主义色彩?

一个可能的答案是,英国和美国在施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时,他们在经济上比其他国家成功的原因是,他们的保护主义措施比其他国家来得少。

确实,看来很可能是因为其他以保护主义倾向闻名的富裕国家──如法国、德国和日本──施行比英国和美国更高的关税壁垒。

这是不正确的说法。在当今富裕国家当中,没有一个国家是像美国或英国这样的保护主义,除了西班牙在一九三○年代的短暂例外。

法国、德国和日本──通常被视为贸易保护主义发源地──这三个国家的关税向来比英国和美国低(直到英美随着经济优势转变为自由贸易国)。

保护主义的法国经常被拿来和自由贸易的英国作对比。但是一八二一年至一八七五年之间,尤其是一八六○年代早期,法国的关税都比英国低。

甚至当法国成为保护主义国家──在一九二○年代至一九五○年代之间──平均产业关税从未超过百分之三十。而英国和美国的平均产业关税在高点时,是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五十五。

在德国,关税总是很低。整个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初期(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制造业平均关税是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远低于美国和英国(一八六○年以前)的百分之三十五至百分之五十税率。

即便是在一九二○年代,德国变得更加保护产业时,平均产业关税仍然维持在百分之二十左右。自由贸易神话里贸易保护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常被划上等号,在这个意义上是极容易被误解的。

至于日本,在产业发展的最初期,确实是实行自由贸易。但这并非出于自愿,而是由于一八五三年和西方国家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被迫开放市场。这些条约限制日本的关税税率低于百分之五,直到一九一一年。

但即使再重新取回关税自治权,并提高制造业关税,日本的平均产业关税税率也只有百分之三十左右。

到了美国成为世界强权,并开放贸易,也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法国这些国家才变得好像是贸易保护主义者。

但即便在那时候,差别也没有很大。一九六二年,美国平均产业关税仍然是百分之十三。

平均产业关税税率百分之七的荷兰和西德,相较于美国就没有那么保护主义了。而比利时、日本、意大利、奥地利和芬兰的关税只有稍微高一点,在百分之十四至百分之二十之间。

一九五九年法国关税为百分之三十,则是一个例外。到了一九七○年代初期,美国就无法再宣称是最成功的自由贸易国家了。

因为那时其他富国已经在经济上迎头赶上,并有能力降低产业关税。一九七三年,美国平均产业关税是百分之十二、芬兰为百分之十三、奥地利百分之十一,日本则是百分之十。欧洲经济共同体国家的平均关税税率,明显地低于美国的税率,只有百分之八。

也就是说,在自由贸易的两大拥护者(美国和英国)各自成为世界产业主导强权之前,这两个国家不仅不是自由贸易经济体,而且还曾经是富国当中最具保护主义色彩的经济体。

当然,关税只是一个国家用来推动初生产业的诸多手段之一。毕竟,汉密尔顿当初建议了十一种推动初生产业的措施,包括专利、产品品质标准和公共投资基础设施。

英国和美国可能最为强势地使用关税,但其他国家则通常是更为积极地利用其他政策干预的手段,例如,国有企业、补贴或出口行销支援。

在他们工业化的初期,如果没有足够的民间机构企业家可以承担有风险、大规模的风险投资,现在大部分富裕国家的政府(美国和英国除外)都会成立国营企业。

在某些情况下,他们会给一些民间企业许多补贴和其他援助(例如从国外聘请技术工人),因此他们实际上是公私合资企业。

在十八世纪,德国工业化龙头普鲁士利用这些方法来推动如亚麻、铁和钢的产业。

日本透过国家所有权和特定目标补助(第五章有更多这方面的讨论)的方式,开始钢铁、造船和铁路产业。在十九世纪末,瑞典政府率先发展铁路。

截至一九一三年,瑞典拥有铁路里程数的三分之一,和百分六十的货物运输量──这个时候,在铁路发展居领导地位的英美两国,还几乎完全依赖民间机构。

瑞典公、私部门的合作,持续运用在电报、电话和水力发电部门的发展上。瑞典政府也从很早期就开始资助研发。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大部分富裕国家都加强政府推动产业的努力。最大的转变是在法国。和一般人的印象正好相反,法国政府向来都不主张干预。

法国过去当然也有激进主义的传统,代表人物是长期担任路易十四财政大臣(一八六五年至一八八三年)的尚.巴蒂斯.科贝尔,但激进主义在法国大革命后就被摒弃了。

因此,从拿破仑下台到第二次世界大战,除了拿破仑三世统治时期之外,法国政府都是采取极度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

一份关于法国经济政策的重要历史记述指出,法国政府的产业促进策略,主要是“举办展览、照顾商会、收集经济统计资料、颁发勋章给商人”。

一九四五年后,法国政府认知到保守、不介入的政策,导致相关的经济衰退和两次世界大战的失败,因此在经济上采取较为积极的态度。

法国政府启动了“指示性的”(和共产党的“强迫性”相反)规划,透过国有化接管重要产业,以及透过国有银行引导资金投入策略性产业。

为了替新兴产业创造成长空间,产业关税直至一九六○年代,都维持在相当高的水平。这个策略相当成功,到了一九八○年代,法国成功转型,在许多领域都居于技术领先的地位。

在日本,著名的通商产业省(国际贸易及工业部)策划的一次产业发展方案,现在已成为一个传奇。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日本的产业关税并没有特别高,但透过政府对外汇的掌控,进口受到严格的控制。

为了将购买更先进的技术(无论是购买机器或支付技术的许可证)所需的外币供给增加到最大程度,因此努力推动出口。

这还牵涉到直接和间接的出口补贴,以及来自贸易振兴会(日本外贸组织)这个国家贸易机构的资讯和行销援助。

另外还有一些其他措施,用来创造初生产业累积新的生产能力所需要的空间。日本政府透过“定向信贷方案”,引导补贴信贷投入关键部门,还严格管制由跨国公司所作的外国投资。

大部分重要产业完全禁止外国投资。即便是允许投资的项目,对外国所有权也有严格的上限,通常最高是百分之四十九。同时,要求外国公司转让技术,并且要采购特定比例以上的当地输入品(即所谓的自制率规定)。

日本政府还规范技术的流入,以确保不要输入太过时或太贵的技术。然而,日本政府已经不是十九世纪的日本了,他们并没有在重要的制造产业上用到国有企业这步棋。

像芬兰、挪威、意大利和奥地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都还相当落后,并且已看出必须加速产业发展──这几个国家也采用和法国、日本类似的策略,以推动产业发展。

一九六○年代以前都有相当高的关税,也都积极的利用国有企业使产业升级,这样的做法在芬兰和挪威尤其成功。在芬兰、挪威和奥地利,政府非常积极地介入将银行信贷引导投入策略性产业上。

芬兰严格控制外国投资;在意大利的许多地区,地方政府提供当地中、小型公司行销和研发的援助。

因此,几乎当今所有的富裕国家,都是采用国家主义政策(例如关税、补贴、限制外国贸易),来推动其初生产业,但所采用的确切政策组合,以及施行时机和时间,每一个国家都不尽相同。

不过还是有一些例外:尤其是荷兰(自十九世纪以来就有最好的自由贸易资历)和瑞士(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一直施行自由贸易。

但即便是他们,也没有顺应当今新自由主义理想的潮流,就像他们一直到二十世纪初才开始保护专利权。

荷兰于一八一七年实施专利法,但一八六九年又废除,直到一九一二年才又重新实施。瑞士于一八八八年实施他们的第一个专利法,但只保护机械的发明,直到一九○七年才全面实施专利法(第六章有更多这些案例的讨论)。

自由贸易经济学家们不赞同我在本章所提出的历史证据,他们认为仅仅因为贸易保护主义和经济发展同时存在,并不能证明贸易保护主义一定是造成经济发展的原因。

这样的说法没错,但我至少是试着以另一种并存的(保护主义)来解释某件事(经济发展);而自由贸易经济学家则必须解释,自由贸易是如何成为当今这些富裕国家经济成功的原因,因为他们在致富前并没有实施什么自由贸易。@(待续)

摘编自 《富国的糖衣:揭穿自由贸易的真相》 博雅书屋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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