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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产业需求 人才放宽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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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1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湾台北报导)配合产业发展需求,外籍专业人士来台工作居留限制将放宽,增列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行来台,同步申请永久居留。而在台已取得永久居留的外国人,现行条文,每年未住183日,同样会被撤销居留证,此次修正为,出国5年以上才会撤销永久居留证,便于企业高阶主管往返各国。

行政院政务委员罗莹雪表示,修法符合国际趋势,将有助营造友善经商及揽才环境,提升台湾国际竞争力。

此次“入出国移民法”修正了14条条文,在延揽外籍专业人士的部分,还增订外国人持凭“签证、工作证、外侨居留证及重入国许可四证合一之有效证件”入国后,就可免申请外侨居留证;对我国人在海外出生子女,能返台工作贡献长才,取消回台定居的年龄限制。

另31条新增项目,对于发生职灾正在治疗者,停工时其居留原因即消失,但仍得准予继续居留。
同时对于强化跨国婚姻媒合业务管理,杜绝非法跨国婚姻媒合机构,卖羊头挂狗肉,或收取不合理的费用,对于未合法立案者,此次修法新增罚则,最高可处100万元罚锾。

另国军人员出国应先经其服务机关核准等。草案8日通过行政院审核,将送请立法院审议。

(责任编辑: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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