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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9日电)交通部部务会报今天通过旅行业、领队、导游管理规则部分条文修正案,放宽旅行业经理人设置及其他规定,进行法令松绑,以利观光业发展。
观光局副局长谢谓君表示,这次修正的“旅行业管理规则部分条文修正案”、“领队人员管理规则部分条文修正案”及“导游人员管理规则部分条文修正案”,主要是针对观光业发展现况,就过去法令不符现况部分进行微调,朝放宽及健全产业发展方向研拟。
举例来说,现行“旅行业管理规则”规定旅行业应依部门分设经理人管理人各一人为部门主管,依此规定,综合旅行社总公司经理人不得少于4人、甲种旅行社总公司经理人不得少于2人、乙种旅行社经理人不得少于1人,各分公司经理人不得少于1人。
不过,拜现代科技及电子商务发展之赐,旅行业已朝大型化、通路化及电子商务化发展,部门界限已不明显,宜由业者视实际业务需求决定需要多少经理人,法令不宜过于僵化,因此将法令松绑,旅行业总公司及分公司只要各置经理人1人即可,谢谓君说,这等于是大幅降低民众进入观光旅游业门槛。
谢谓君表示,其他较重要的修正项目,包括增订领队及导游带团须明订契约,以达带团报酬法制化目的,避免因报酬问题引发争议及带团品质下滑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