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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壹传媒案 公平会要求买卖5方均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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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1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湾台北报导)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 9日举行壹传媒交易案申报主体说明记者会,公平会发言人孙立群表示,壹传媒交易案所有参与结合事业,包括台塑集团总裁王文渊、旺旺中时集团总经理蔡绍中、中国信托慈善基金会董事长辜仲谅及龙岩董事长李世聪4买家及壹传媒卖方都必须依规定提出申报,若申报内容不完备,应于30天内补正申报资料。

孙立群表示,壹传媒交易案4方买家的“最终控制事业”共同受让壹传媒公司在台湾的报纸、杂志等印刷业务与资产,不因为分别以新设海外投资事业取得壹传媒公司所属子公司的全数股份,而认为非属参与结合的事业。亦即壹传媒交易案出资事业包含台塑的Global公司、旺中的Newwing公司、辜仲谅的Lucky Bell公司及龙宝公司含背后金主、以及壹传媒均应提出结合申报,公平会在申报后60天内审核完做结论。

目前仅台塑的Global公司以申报人名义向公平会提出结合申报。但Global公司提出的结合申报书,并未包括其他参与结合者,且Global公司结合申报书引用的资料、实施结合对整体经济利益及限制竞争不利益说明等部分内容记载不完备,孙立群说,公平会将以书面通知Global公司在30天内补正结合申报书。

公平会发言人孙立群9日表示,壹传媒交易案的买家及卖家都必须依规定向公平会提出结合申报,若申报内容不完备,应于30天内补正申报资料。(摄影:陈柏州/大纪元)

公平会是行政院下之独立机关,负责监理商业交易行为(即反托拉斯)之主管机关。孙立群表示,在10日前就会发函相关公司要求补件,依规定必须在30天内将文件补齐,否则审查案将重新再来 。若未经公平会审查通过,壹传媒交易案的相关事业依法不得径行结合,否则公平会得禁止其结合、处分股份获转让营业等处分,并可以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上、5千万元以下的罚锾。

“901反垄断联盟”成员中研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施俊吉 8日呼吁公平会召开听证会,他指,据香港证交所公告,壹传媒交易价金新台币160亿元,但资产净值仅28亿元,溢价高达130余亿元,这就是政治利益的溢价,政府不能以商业交易为由规避外界监督,全民不容有中(共)国因素的财团垄断媒体。

孙立群说,目前公平会主委吴秀明指示,业务单位根据需求及外界声音我们研拟是否有召开听证会的必要,且立法院建请我们召开听证会,法令规定举办听证会必须30天前发出开会通知及讨论的议题,若要召开,时间点应在壹传媒交易案收件成案之后才能决定。

(责任编辑:李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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