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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察监听 立委忧情治监听难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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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9日电)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多名立委今天视察法院的监听监察系统。立委认为,法院只能监督到经由法院同意的监听,但若警调乃至国安单位透过情报系统监听,就无法被法院的监察系统得知。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召委段宜康、立委高金素梅、邱文彦、徐欣莹、姚文智等人今天上午前往司法院资讯管理处主机室,视察台湾高等法院建置的通讯监察管理及查核系统。

司法院资讯管理处长何君豪表示,合法的声监流程,由司法院及行政院各部门分工监控,各地方法院专责人员输入通讯监察案件声请资料,经法官核准(监听票)后,由执行机关(例:司法警察)依不同电信业者交由建置机关(例:刑事局)投单人员再下单(挂线)电信业者。

何君豪说,每天通讯监察管理及查核系统定时线上监督比对,将比对不符资料转入主机,各法院专责人员登入系统后,系统立即弹框警示有异常资料。

段宜康听取简报及视察后认为这套监察系统有漏洞。他说,设在高院的监察系统,是针对经过各地方法院同意(核发监听票)的投单行为,产生自动监察,但像调查局或是刑事局,跳过这套系统自已去做的监录行为,这套系统就无法侦测到,国安单位透过情报系统下令的监听,也没有办法被这套系统测到。

何君豪表示,只要是依法向各地方法院声请核准监听票,这套系统就会有资料可以比对,“作弊没有空间”,若真有私下乱监听的内容,到了法院审理阶段,也不具有证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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