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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保法修正 台检警调巡提6大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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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1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北报导)立法院14日三读通过〈通讯保障及监察法〉部分条文,规定监听不能再“一票吃到饱”、调取通联须法院审定,违者最高可处3年徒刑。对此,检、警、调、海巡15日联合发表声明,认为新法因噎废食,只会造成办案人员执法困难,严重冲击社会治安,让重罪犯人可以从容脱罪,反过来还可以追究检警人员刑责,置社会正义不顾。

此外,检、警、调、海巡等4大办案机关还提出,新法上路恐导致“案件死因更难厘清”、“受害人因无法举证持续受害”、“失踪案受害死亡率增加”、“检、警无法协助轻罪案”、“自诉人搜证困难增加”、“证据保全形同虚设”等6大隐忧,呼吁立法院应审慎思考后再妥适修法。

台高检襄阅郭文东表示,虽然办案有很多种方式,但监听是目前最即时且有效的方法。新法限缩监听范围、增加繁复程序,还让侦办人员有触法之虞,恐冲击许多轻罪案、食安等民生案件。

刑事局长林德华表示,现行成效良好的165反诈骗专线,每日受理2千多件检举与被害案件,常借助被害端电话反向追查,但修法后检警还须经由法官同意后才能调查,民众恐无法第一时间内追回老本。

调查局副局长吴莉贞也认为,侦办大型犯罪组织,通常需要长期搜证、调阅大量通联纪录才能一网打尽,过度限制声请程序,只会让检调无法第一时间掌握破案契机。

府方有意覆议 柯建铭:尽管来

由于法务部认为〈通保法〉修法后,部分内容将会“窒碍难行”,外传总统马英九和行政院有意提出覆议,对此民进党党团总召柯建铭呛“尽管提没关系”,提覆议后下会期服贸、区域经济等许多重要法案也别想过关。

柯建铭强调,警察办案“以前用刑求,现在用侵害人权”,刑事警察局之所以无法接受,就是因为太依赖监听办案,只要简单的申请程序就能监听,“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是如此”,他要求马总统提覆议要审慎思考。◇

(责任编辑: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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