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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夫案 台监委:约询是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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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22日电)监委叶耀鹏、赵昌平调查林毅夫案,今天约询法务部、国防部官员;监委态度低调,只说调查是秘密;国防部则强调,立场不变。

监委叶耀鹏、赵昌平调查林毅夫案,今天分批约询法务部、国防部,包括,法务部检察司司长张文政、法务部次长吴陈镮、国防部法律事务司长周志仁等官员。

主查监委叶耀鹏会前受访时强调,监院不去考量政治立场,一切就法论法。约询结束后,叶耀鹏不愿透露相关内容,只说调查过程属秘密。

法务部官员会后未受访,快速上车离去。

国防部法律事务司长周志仁在电话中受访指出,不能透露监察院约询内容,只能说,“国防部的立场没有变”。

周志仁说,陆海空军刑法第3条规定“现役军人犯本法之罪后,丧失现役军人身份者,仍适用本法处罚”,换句话说“他(林毅夫)的法律上的罪名,绝对不会变动”,也没有所谓通缉时效的问题。

对于林毅夫案,叶耀鹏先前受访指出,林毅夫案围绕在“追诉权”的问题上,“追诉权本来就是一种人权的设计,为何追诉权要有时效,是因为任何人做错事、犯了罪,你不能让那种持续不稳定的状态一直持续下去,所以就会有时效制度的设计,这个就是保护人权”。

监委叶耀鹏、赵昌平98年间曾纠正国防部。当时纠正案文认为,国防部对林毅夫案多年来采淡化消极处理态度,且对“叛逃人员”的法律适用问题,仍未定论,伤害国军威信并影响当事人权益。

纠正案文也说,国防部军法司91年研处意见指出,林毅夫叛逃事件都已罹于追诉权时效,无法再对其追诉。但国防部高等军事法院检察署却以“继续犯”侦办,而未“适用最有利于行为人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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