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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公司张冠李戴 纽约高院上诉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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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2月20日讯】(纽约讯)2月13日,纽约州高级法院上诉局二分部作出决议,对律师科恩(David A. Cohen)以及他所拥有的科恩.斯莱维兹律师事务所(the Law Firm of Cohen & Slamowitz,下称“C&S律师楼”)进行谴责。

科恩.斯莱维兹律师事务所名为律师事务所,实为典型的讨债公司。在消费者事务网站(consumeraffairs.com)上,科恩.斯莱维兹律师事务所一共接到了27个评价,全部是负面评价。在网站有评级的法律服务机构中,科恩.斯莱维兹律师事务所名列倒数第二。从这一点上,很容易理解上诉部二局的决定。

“不能相信债务人说的话”

对科恩和C&S律师楼的调查起源于2008年11月3日,当时第十司法区申诉委员会接到对科恩的4项投诉,指科恩和他的律师楼“职业行为不当”。在三次更换特别裁判员之后,申诉委员会在2011年6月30日举行了听证,特别裁判员最后裁定其中两项指控成立,但另外两项指控不成立。申诉委员会上诉到纽约州高级法院二分部,请求确认裁决结果,当事人(科恩)也同时应诉,要求确认申诉委员会的部分结论,并驳回部分结论。

科恩本人没有出席听证,只提供了阿布拉姆森(Ronald M. Abramson)律师的专家证词。阿布拉姆森也是马里兰申诉委员会的成员,他认为科恩的行为非常合理,因为科恩不能相信债务人说的话是真实的。而且,退其次,阿布拉姆森认为科恩的行为没有违反《公平债务追讨行为法》(Fair Debt Collection Practices Act,FDCPA),所以谈不上“职业行为不当”。事后,阿布拉姆森承认自己有说法有误,因为裁定“职业行为不当”与是否违法没有关系。

儿子欠债 父母房产遭扣押

2003年3月,有人请科恩和C&S公司从一个名叫Frank Mandriota(小Mandriota)的人那里追讨1千8百块。结果科恩搞错了追讨对象,找上了小Mandriota的父亲:73岁的Frank A. Mandriota(老Mandriota)。

法庭文件显示,在2003年3月,科恩从客户手中接到了小Mandriota的信息,包括出生日期和社会安全号。而且,老Mandriota和他的太太在2003年7月书面通知了科恩,告诉他欠债的是小Mandriota,而不是老Mandriota。但科恩并没有理会,而是继续讨债,并导致老Mandriota被多次传唤。而且,科恩从拿骚郡法庭获得法庭令,对老Mandriota位于纽约法明代尔的房地产施加了产权负担(encumbrance),拥有了该房地产的置留权。2004年12月,老Mandriota夫妇发现了这一问题并一直试图解除产权负担,这一法庭令直到2005年3月才解除。

搞错讨债对像 不合理也不正当

和阿布拉姆森的看法恰恰相反,上诉局二分部认为科恩的讨债行为既不合理也不正当,特别是在Mujtaba、Quader和Kerschhagel三个投诉中,科恩和S&C公司几乎可以算得上是明知故犯的程度,而且是在对方一再提醒他们找错了人的情况下,科恩和C&S仍然不停骚扰对方,而且继续推动司法程序。

在Mujtaba的投诉中,科恩从客户那里获得的真实债务人名叫Ghulam Mujtaba,但科恩和C&S公司却选择了一个叫Gholam Mujtaba的人作为追债对象。科恩从另外一个客户那里获得一个债务人的名字叫Muhammad Qader,C&S公司讨债的对象是Muhammad Quader。另外一个案件中,科恩和C&S公司真实要讨债的对象是位于欧文顿(Irvington)的Kerschhagel,而且对方已经在偿还了自己的债务。但科恩和C&S公司却抓着一个位于多布斯码头(Dobbs Ferry)的Kerschhagel的人不放。

最后,纽约高级法院上诉局二分部确认了申诉委员会的裁决。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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