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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首创地方政府自推合宜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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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2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继内政部营建署于林口A7站区及板桥浮洲地区兴建合宜住宅之后,桃园县政府开全国之先,首创由地方政府独力推出合宜住宅方案,盼将都市建设开发成果,回馈县民选择合适自己的住宅需求,提供民众优质平价的合宜住宅,最快年底前动工。

桃园县政府工务局指出:开发地点位于桃园县“拟订八德(八德地区)细部计划案”内之住宅区,该区已完成区段征收,共计4笔土地,面积约2万1,286平方公尺。采限定承购资格,以桃园县民并符合一定条件之限制,或桃县各区段征收安置计划得申请合宜住宅之拆迁户为优先对象,提供合宜价位之优质住宅。

规划兴建至少950户合宜住宅,坪数为30至51坪之间且公设比不得超过31%。出售住宅部分,明定主建物每坪平均售价不得超过14.9万元,阳台每坪平均售价不得超过6万元;另保留兴建户数之10%,即至少95户做为出租住宅,明定主建物部分每坪每月租金不得超过250元,阳台每坪每月租金不得超过100元,以提供桃园县辖区就业就学青年优先出租使用。并为避免有心民众炒作房价,日后承购户将于取得合宜住宅产权10年内不得转售。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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