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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议员发起两提案 为巴士司机寻求豁免权

白思豪不让步 力挺“行人有路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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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5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程成、任倩雪纽约报导)自去年8月起开始实行“行人有路权”的新规以来,很多行人发现司机(包括出租车司机)在拐弯的时候比以前更加谨慎。不过,有市议员希望法规松动,赋予部分特定司机豁免权。而纽约市长白思豪并不同意这一观点。5月26日,他在斯坦顿岛(Staten Island)的一个新闻发布会上,再次强调安全最为重要,并力挺“行人有路权”新规。

两提案挑战“行人有路权”法

“行人有路权”新规是白思豪上任后提出的“零死亡”愿景的一部分,根据“行人有路权法”,如果司机未能避让有路权的行人或骑单车的人,而造成行人受伤或死亡,那么肇事司机将面临刑事指控,会被移交刑事法庭,初犯者将面临每项250美元的罚款或被监禁30天,恶性肇事司机将会被法庭定罪。

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两个提案试图挑战“行人有路权”法:一个是市议员米勒(Daneek Miller)提出的Int 0663-2015号法案,米勒的提案试图为大都会捷运署(MTA)巴士司机争取豁免。根据《每日新闻》的报导,到目前为止,共有23名司机因为违反“行人有路权”法被捕,其中6名为大都会捷运署司机。这在一定程度上激怒了运输工人工会(Transport Workers Union,简称TWU),工会认为,哪怕巴士司机尽量避免交通事故,但意外还是会发生。TWU认为新法太严,司机如果肇事,也会被像其他罪犯一样对待。不过,到目前为止,米勒的法案没有获得足够的支持,市议会内只有25名议员支持这一法案,绝大多数市议员还是反对修改路权法。华裔市议员陈倩雯也明确表示,自己不支持Int 0663-2015这一提案。

另外一个挑战“行人有路权”法的是市议员兰克曼(Rory Lancman),兰克曼认为,警方在调查司机未礼让“有路权”的行人时,要考虑能见度、照明、天气状况、路面状况等因素,并提议对“行人有路权”法进行修改。在获知兰克曼的计划后,5月21日,在法拉盛被汽车撞死的三岁华裔女童廖怡君的父母和“家庭街道安全”(Families for Safe Streets)组织前往兰克曼的办公室前抗议。廖怡君的母亲谭佩恩表示,她在星期一(5月26日)与兰克曼会面。在会面之后,兰克曼同意对自己的提案进行修改后再行提交,并表示已将提交时间由原定的5月27日改至两周后的6月10日。

5月21日,廖怡君的父母亲在兰克曼办公室前抗议。(大纪元图片)

廖怡君父母:任何人不应有豁免权

廖怡君的母亲谭佩恩表示,两项提案都违反零伤亡愿景的初衷,她说:“‘路权法’是为了改变司机的驾驶习惯,让司机更小心驾车,在遇到行人时车速能慢下来,并避让行人。”她表示,对“路权法”的修改会使路权法被削弱,违反“零死亡”愿景的初衷,“对‘路权法’的修改会让司机钻法律的漏洞,侵犯有路权行人的权利。”

对于米勒提出希望豁免巴士司机的Int 0663-2015提案,廖熙珮、谭佩恩夫妇也表示反对,“尽管我们同情巴士司机,他们的确工作很辛苦,但是我们认为任何人都不应该获得豁免权,每名肇事司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在5月2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白思豪也表示,公务员也应该与其他普通百姓一样,履行相同的义务和责任,“因为这涉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包括我们的老人和孩子,我们的公务员更应该以保护他人的安全为己任。”

责任编辑:艾瑞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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