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常识】论“孤平拗救”

作者: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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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律诗中犯“孤平”的现象在一些诗词网站时有发生,也时常引来一些争议。其实,要避忌它也很简单。针对此病,本文试谈本句自救这种形式。

通常所说的“孤平”诗病只发生在两个特定律句上:

1、五言的平平仄仄平(韵)
2、七言的(仄)仄平平仄仄平(韵)

记平仄规则有一句口诀“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但这只是大致的说法,这个口诀并不是什么情况下都适用。于这两个律句,五言的第一字与七言的第三字绝不可不论平仄。如若不论,用了仄声,成为:

五言仄平仄仄平
七言(仄)仄仄平仄仄平

这便是两个错误句式,整句除韵脚外只有一个平声字,即犯了“孤平”,是为诗病。此处的七言句子第一字即便用了平声,此句仍会被视为犯“孤平”。因为七言的第一字本来就是可平可仄的,音律上起的作用不大,与后面字相距又远,起不到“调停”、平衡的作用。因此此七言句主要看3、5字。

但有时写作中,五言的第一字与七言的第三字一定得用仄声(特指1、2律句中),那么怎么办呢?也不是没有办法,若用了仄声,则可通过本句自救挽回,称为“孤平拗救”。做法是:五言中三救一(以第三字为平救第一字仄),就是把五言的第三字换成平声,变成“仄平平仄平”句式;七言的五救三(以第五字为平救第三字仄),将七言中第五字换成平声,成为“(仄)仄仄平平仄平”句式。其实这个七言的后五个字就是那个五言句式,因此用法与规则是一样的,前面多出的两个字,第一字()中的字平仄自由,第二字必须分明(用仄声)。为了看得清楚一些,列出如下:

正确句式
五言:平平仄仄平可 转换为 仄平平仄平(1为仄,3以平声补救)
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 可转换为 (仄)仄仄平平仄平(3为仄,5以平声补救)

这便是符合格律要求的句式。

古今诗界都认为“孤平”是格律之大忌,绝对避免,否则必须补救(“孤平拗救”规则),这已是格律运用中的通则。观历代格律诗,犯“孤平”的现象少之又少,但“孤平拗救”的现象却非常普遍,试举一些:

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李白〈夜宿山寺〉
(“恐”为仄声,“天”以平声本句自救)

鸟鸣春意深——陈与义〈寒食〉
(“鸟”为仄声,“春”以平声本句自救)

山雨欲来风满楼——许浑〈咸阳城东楼〉
(“欲”仄声,“风”以平声本句自救)

远在剑南思洛阳——杜甫〈至后〉
(“剑”仄声,“思”以平声本句自救)

出于对传统文化的承袭态度,当今诗界对这一规则仍很重视。笔者曾见一诗词网站将此站习作中犯有“孤平”的句子集合起来,建立了“孤平句式集合”一项,意思是让广大诗词作者、诗友们引以为戒吧。细微之举,却可见其对传统格律规范的重视程度。

了解了上述这些,我们在诗词写作中对“孤平”便能有所避忌了。但有时,观一些诗作,写作者“一不小心”之下,还会被批犯此诗病,这是为什么呢?针对这点,下文再进行拓展,试谈两点:

一、入声字。

诗歌写作中,若在你的诗作前加上了“律”、“绝”字样,便应严守格律,按照古四声(平、上、去、入)的要求写作,这就涉及到了对入声字的辨别。

入声字,它的发音短促、急收,在〈平水韵〉中属仄声,也有一定的数量。关键问题是,有些入声字的发音与我们现代通用的普通话中的发音不一致,也就是某些入声字存在今平古仄的问题。如:烛、笛、夹、达、德、白、黑、洁、屋……问题来了,如果把这些字按今音当成平声字处理,而你的诗又套用格律,标注为律、绝体,于那两个特定句式(上1、2句式)中,便易出现“孤平”的问题。如,运用“平平仄仄平”律句,笔者随意作一个句子:笛音入晚风,以今音看,合律;但格律诗嘛,须依古四声,“笛”为入声,整句格律便为“仄平仄仄平”,即犯了上述所说的“孤平”。

观今很多诗作就是对入声字的辨析不准确,造成“孤平”诗病;或是对入声字疏忽,当成平声字,而使其处于各律句“二四六分明”的要塞位置,造成一首诗出律。这便要求格律诗写作者须对入声字做到心中有数了。笔者的那个孤平句子,一“笛”造成出律,“入”又坐视不肯管,但可以修改使之合律的。中华汉字那么多,我一定得“入”么,我“笛音流晚风”(仄平平仄平)不行吗?“入”的位置上换成“流”便起到了补救作用。这一处平声字“流”可谓功不可没,既使整句合律,促进和谐,又展现了笛音的优美、舒缓,“流”出了美好意境,一举两得。所以说,“孤平”这种诗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二、平仄两读字。这也分两种情况:

1、平仄两读而意义不变者。醒、听、看、叹、撞、过、望、忘等字,虽有平仄两音,意思却没什么不同。这种情况,还拿五言“平平仄仄平”举例,随意作一个句子:醒时月正明,你能说它犯了“孤平”吗?“醒”字可读仄声,亦可读平声,而意义却是不变的。既是平仄两读字,于此句,可取平声音,那么格律便为“平平仄仄平”,不但合律,还一字不差。这类字,遇到这种情况,须得细察,不能看一眼便断言某诗出律。对于那个七言的句子也是一样的。好在这类字还不算多,凭记忆完全可以记得住。

此条再延伸一下,这类字若处于律句中“2、4、6分明”的位置,也须注意其读音。如王维名句“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终南别业〉),“坐看云起时”(仄平平仄平),“看”为平仄两读字,此处便取平声音(而不能取仄声,否则与上句失对),此句“坐”拗“云”救,又是“孤平拗救”规则。这类平仄两读而意义不变的字,若处在类似此句“看”的紧要位置上,也不能不察,不能随意论断人家的诗出律了。

2、平仄两读而意义不同者。这类字较多,且一字两音两意,读音不同,用法不同,有的音意今人感觉很生僻。还以五言律句“平平仄仄平”举例,随意作一句“燕声悦早春”(仄平仄仄平),很明显的孤平句子。你说:“燕”平仄两用,此处我取的是平声,没出律,行不行?答曰:不行。“燕”平仄两用没错,但它发音不同意义亦不同。作平声读,如燕赵、燕山等(音烟);作“燕子”意读只能是仄声(音艳)。此处为仄声意,所以格律错误。若以第三字补救,换个“欣”、“盈”什么的平声字都是可以的。此类字,若遇到这种情况,即处于五言、七言那两个特定句式中(上1、2句式)特定的位置上(五言第1字,七言第3字),判断此句是否为病句,须根据它表现的意义确定其读音,这就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如李贺的〈马诗〉:燕山月似钩(平平仄仄平)。此处“燕”便为平声,因此即使第三字“月”为仄声也没关系,不存在犯“孤平”的问题。

此文之所以谈“孤平拗救”至拓展提及入声字与平仄两读字等知识,是因为无论是在诗词写作还是欣赏中都会涉及到;判定一首诗的格律正确与否,也会用到这些,某些情况下须综合考察,不能简单论定。否则,若因不了解这些,一些好句,乃至一些好诗,被误判为失律,实不应该;若对格律中的某些规则、变格句式不了解,诗词写作、评议中造成错误,引发争议乃至争论,则不必要。

综上所述:“孤平”诗病,格律大忌,绝对避免;“孤平拗救”,格律规则,诗界公认。

做法简记:平平仄仄平——仄平平仄平。1仄犯了错,3平会为整体和谐而补过!(七言的同理,后五字与此相同)

如此体现“忘我”,如此富有“精神”的一条规则,我们又如何能将它忘记呢?

(本文所论,涉及的格律规则是传统的规则,但论述是笔者自己的总结。因此,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方家指正。)@*

责任编辑:林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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