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假买卖真赠与 台国税局吁勿心存侥幸

人气: 765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16年06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萧轩台湾台北报导)国税局13日表示,利用不动产“假买卖、真赠与”规避逃漏赠与税,经查获将遭补税及处罚,最高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新台币6万元罚金,呼吁民众勿心存侥幸。另外,如有短漏报税的情况,可主动至税捐稽征机关补报缴税,以免受罚。

日前查获有民众利用他人名义购入及办理不动产登记,并以假买卖方式赠与其子女,以规避逃漏赠与税。丙君拥有台北市精华区一处房地。甫成年的甲君,其父母利用白手套乙君先向丙君购入,再转售给甲君。经查核发现,乙君的购屋价金2,800万元出自甲君父母,甲君亦未实际支付3,000万元的买卖价款给乙君。

国税局遂核定,甲君父母以假买卖方式赠与房地所有权,依房地现值,甲君父母短漏报赠与额700余万元,另补征10%赠与税,并处罚锾。

国税局表示,依税捐稽征法规定,1年内赠与他人超过赠与税免税额(220万元)时,应主动于超过免税额之赠与行为发生之次日起30日内向国税局申报赠与税;另外,纳税义务人以诈术或其他不正当方法逃漏税捐者,最高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新台币6万元以下罚金。

国税局呼吁,民众勿心存侥幸,认为“假买卖、真赠与”不会被查获。如有短漏报缴税捐者,可尽速向税捐稽征机关补报并补缴税款,以免受罚。◇

责任编辑:尚琳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