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环保署放宽中火10%燃煤量 卢秀燕:没得商量

行政院环保署日前函告台中市政府,台中火力发电厂燃煤发电许可量得放宽10%。(台中市政府提供)
人气: 21
【字号】    
   标签: tags: , , , ,

【大纪元2019年11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行政院环保署日前函告台中市政府,台中火力发电厂燃煤发电许可量得放宽10%。市长卢秀燕26日表示,“没得商量!”卢秀燕认为,《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条例》不仅是经台中市议会通过,也是地方的重要法令,她将持续遵照议会决议,盼中央听见中部人的声音。

环保署11日发文台中市政府环保局,指出环保署今年9月修订“固定污染源设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许可证记载各项许可条件或数值,未超过固定污染源空气污染防制设施最大处理量,且符合排放标准及相关规定者,得有10%容许值。

卢秀燕表示,《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条例》从民国105年1月26日生效,要求中火从近年最高用量1,839万吨降至1,104万吨,此条例已生效3年,除给予中火相当缓冲期,也提供足够的落日时间;加上这段时间政府也不断强调,目前电量足够,且备载容量高达10%以上。

卢秀燕指出,近日台中市政府忽然收到环保署的函文,告知中火燃煤许可量得放宽10%,代表中火燃煤发电可超过1,210万吨,此数值比地方自治条例容许的烧煤数,还要增加超过百万吨。

立委江启臣、颜宽恒、沈智慧26日在立法院国民党团召开记者会,台中副市长杨琼璎、环保局长吴志超、新闻局长黄国玮出席,向外界说明市府立场,现场并签署承诺不同意中火无条件再增加2部机组、及中央放宽中火10%燃煤量。

杨琼璎表示,放宽10%将让中火增加约110万吨生煤用量,相当等于火力全开25天,中央不应再为台电护航,市府一定落实执行自治条例,要求中火减煤4成。

责任编辑:昌英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