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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溺女案 法医断定谋杀

法医从尸检中读出真相 推断女孩生前受虐 非意外溺水、非自杀 就是谋杀

李林2016年案发后被捕过堂照。 (新唐人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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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5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布碌崙八大道社区李林溺死幼女案庭审昨天(13日)进入第三周,检方传唤法医,透过女孩体表勘验和皮肤下软组织的病理学检查,查明女孩受虐的真相,确定女孩的死亡性质、方式。李林口中的“意外”说法是否成立?检方要让解剖鉴定中的尸体“说”出真相。

昨日出庭的是纽约市首席法医办公室((NYC Office of Chief Medical Examiner)的副法医长(deputy medical chief )Melissa Pasquale-Styles医生,她负责监督布碌崙的法医检查,拥有多年的法医病理学经验,之前曾担任法医调查主任。她经手的儿童案件超过一千件,参与过众多起刑事案件鉴定工作。她对2016年3月14日女孩遗体解剖后的多份病理学报告进行审核。

结合法医的描述,检方昨日呈堂5大展板、近40张照片,让人看了倒吸一口凉气——女孩全身上下有多处瘀伤,包括头部、下巴、肩膀、腰背部、臀部和手臂、手腕、大腿和脚腕等,布满不同颜色的伤痕和瘀青,轻重程度各不相同。

法医解释,瘀伤颜色近似红色的是新伤,蓝紫色、绿色、黄色、棕色则是一天以上的旧伤,也即新鲜的瘀伤在恢复过程中颜色会由红到蓝紫到黄绿。从孩子的瘀伤颜色看,大多数伤痕都是最近发生的。排除个别在医院抢救或急救员做CPR时产生的痕迹,孩子身上不寻常的伤痕位置,均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意外造成的伤痕。

这些伤痕的轻重程度不同,显示出女孩生前被外力强行打击的程度不同、方式不同。例如,女孩身上一处有三个近黑色的圆点,有可能是被人用手指戳,或被捏伤,法医说虽然不能确定作案手法,但力道之大从出血的位置多深和颜色浓烈程度能看到。

此外,检方也呈堂部分尸检图,从全身体表几处皮肤切开见到软组织内广泛性出血的照片,例如后脑壳、左肩膀和后腰背有大面积皮下出血,法医解释,这些是由于直接外力作用皮肤后造成皮下出血的软组织损伤。

法医:这是谋杀

法医说,女孩死亡时年龄2岁7个月,生前发育正常,所有的尸检说明,女孩生前曾受虐,最终溺水身亡。她进一步说明,从液体充塞肺部情况看,死亡原因是溺水,但女孩不是在游泳池,也不是在大海里溺水,而是在澡盆里溺水,排除她意外溺水的原因,也肯定不是自杀,那就是谋杀!

检察官追问,溺水的时间有多长?法医说,溺水是从气道堵塞开始,人一般只能屏住呼吸1分钟,之后会不由自主的吸气,水就会涌入气道,接着大脑缺氧就会昏迷,这一系列反应可以在几分钟内发生(minutes)。她说,女孩溺水了足够长的时间(long enough)。

昨天检方出示女孩的受伤照片,见到她伤痕累累,一些陪审团员不时的观察被告李林。李林大部分时间都低头听翻译所言,并没有抬头看照片,但听到法医断言这是谋杀案时,她抬起头来,眼睛似乎发红,表情略显激动,咬紧牙关,并连连吞咽,似在吞咽泪水。

被告李林之前坚持女孩意外死亡,案发后72分局警探问了数遍她有没有把女孩的头压到水中,她都坚决否认,叙述时一直避重就轻,说女儿喜欢玩水,自己对女儿的惩罚方式不过是打过屁股或是轻轻揪耳朵、碰了一下她的肩膀,“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女儿就没有了呢”。在警探的再三追问下,李林才终于说她因为生气,将女儿的肩膀向下压致水淹没幼女的额头。而从解剖图和法医的讲解看,女孩生前严重受虐,后脑勺和两只耳朵后都有大面积瘀血,不可能是“轻轻揪耳朵”导致。

检方至此已提出所有证据,检方的证人全部出庭。接下来未知辩方是否有证人出庭,法官昨日提醒被告李林,她要不要自辩,选择权在被告自己手里。 ◇

责任编辑: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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