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9年06月05日讯】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李振洋自2018年8月22日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朝阳市看守所,于2019年3月22日被龙城法院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判刑四年。
明慧网报导,2018年12月28日,龙城检察院胡超等人将构陷李振洋的材料递交到龙城法院刑庭。
在2019年3月22日的非法庭审中,龙城法院法警给李振洋戴上重刑犯戴的脚镣手铐,中间还连着一根短链子,使他无法直身行走。这些法警知道李振洋的家人会到场,会看到他这个样子。

自李振洋被绑架后,他的妻子一人带着十多岁的孩子四处奔波,呼吁释放丈夫回家。在过年节时妻子与孩子在挂念亲人的痛苦中度过。
尤其那天在法庭上,妻子见到了七个多月没见面的丈夫,却看到他戴着手铐脚镣的样子。妻子回去后多少天都深陷在痛苦之中,她深知丈夫的为人,丈夫是一个帮助别人解忧的好人,却遭冤判四年。
李振洋是朝阳市八里堡村出了名的老实人,靠蹬板车或做苦力活维持生计,一年下来辛辛苦苦挣不了多少钱。
自修炼法轮功后,他按照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师父的教导修炼“真、善、忍”,为别人着想。平时不论在家里或在外,他从不与人争抢,把好处尽量让给别人。他说:“我觉得按着大法要求做人做事,心里很踏实。”
2002年,村里分地, 在分地时,人们都在争着要好地。李振洋看到有一块边角地,已长满了杂草,那是谁都不愿要、没人种的地。他想起了法轮功师父的教导,不与人争抢,就决定要下了那块荒地。在别人眼里看,他是那种爱吃亏的人。
他的妻子无法理解,这样一位帮助他人的好人却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被关押在看守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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